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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悄无声息的爱过你》:
★one一个人气女作家绒绒全新青春治愈小说集,12个关于生命中那些悄无声息的爱情故事,9段让人潸然泪下的真实青春讲述,1本悲伤却温暖人心的少女治愈手册!
★我曾悄无声息爱过你,在新浪微博话题高达3133万高人气阅读讨论,掀起网上热议新高潮!
★大风大雨看世事,小情小爱暖人心。郭德纲亲笔题字,奥运女排冠军杨方旭、国脚杨旭、六小龄童、二更CEO食堂君读后五星力荐!
★封面由ONE金牌设计师操刀,国内知名插画师亲自绘制插图,内文采用樱花进口纯质纸,质感超滑!
内容简介
《我曾悄无声息爱过你》是one一个人气女作家绒绒的全新青春治愈小说集。这里有为吉他远走的少年、有我爱的同学王乌云、有楼下摆摊卖袜子的神秘大叔,12个关于生命中那些悄无声息的爱情故事,9段让人潸然泪下的真实青春讲述,或许这些故事并不够神秘和完美,但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曾经历过的暗恋和青春啊。
作者简介
绒绒,二更食堂、One一个app高人气女作家,爱做白日梦的空想症晚期患者,也曾披荆斩棘对抗生活的非十八岁少女。
已出版作品:《输一回吧,姑娘》,
内页插图
目录
序
Part 1:
1.我们三四个人的爱情
2.乌云乌云,别找我麻烦
3.我们念念不忘的青春啊
Part 2:
4.我们都要好好的
5.倔强的吉他
6.姑娘,我们去远方吧
Part 3:
7.大鸟
8.爱情不裹腹,我们就此别过
9.失恋的人应该去的地方
Part 4:
10.大叔好棒
11.曾经是火车司机的人
12.他没有名字,他叫9527
精彩书摘
1我们三四个人的爱情
我最近常常对过去的一些事情情有独钟。
十年前我们在一棵湿润温暖的老槐树下深情地拥吻,二十年前我们因为忘了带红领巾被罚而趴在教室的一角偷偷哭泣,三十年前我们蜷缩在黑暗幽闭的胎盘里渴望着生命……过去的日子好像拍电影用的老胶片那么斑驳,它们像距离我们已经有好几个世纪一样那么长。
我们小的时候,穿着蓝白相间的棉布褂子,橡?鞋底上有一个个凸出来的疙瘩。说是钉子鞋,却也一次都没在长满矮草的土地上尽情地踢上一回球。
那些年,疯马石旁的打谷场上,谢娇娇是最受欢迎的人。
场子里有谢娇娇的爸爸。他混在一群男人中间,不喜言语,眼神有些木讷。一个人不断地撅着屁股弯下腰,把捆好的稻草往打谷机上递。谢娇娇的爸爸用钗子把从机器上甩下来的已经退了谷子的稻草高高地扬起,轻轻一丢,稻草便乖乖地躺到疯马石旁边,形成一座山。
我们看见这座山的时候会格外地欢呼一阵儿,因为这是谢娇娇爸爸堆成的山。
活儿不多的时候,大人们掐着时间打完三垛或是两垛谷子要席坐下来休息休息。打谷场上不能抽烟,北方的深秋干燥热烈,一个火星子都能要了打谷场的老命。于是男人们被烟瘾折磨得直吧唧嘴,女人们扒了面罩,呼扇着帽子。
这时候该谢娇娇上场了。
十一二岁的谢娇娇声音很甜,压着嗓子给他们唱《甜蜜蜜》,唱《小城故事》。谢娇娇唱歌的时候一定要拍掉身上的灰尘和稻谷碎屑,把头发整整齐齐地别在耳朵后面。眉梢往上提,眼睛瞪得老大。声音婉转悠扬,清脆尖细,有人说像黄鹂鸟。
我们都没见过黄鹂鸟,但是如果像谢娇娇,那一定很美吧。
谢娇娇唱完了,我和毛头该上场了。我们俩把外衣口袋抻得老大,有的人往里扔一块糖,有的人往里塞个西红柿,有的人往里扔几分钱。
也有人什么都不扔,毛头就蹦着高跳起来,摘下那个人的面罩,说:“我看清楚你了,下次要给双份。”
大人们被逗得哈哈大笑。谢娇娇和毛头都很生气,这么严肃的一件事,大人们怎么把它当成玩笑了呢?
那些年我和毛头总喜欢跟在谢娇娇屁股后面,因为跟着,就有吃的。
我比谢娇娇小两岁,毛头更小,小四岁还是五岁,个子刚刚到谢娇娇下巴那里。所以我们叫他毛头小子,简称毛头。
谢娇娇爸爸是打谷场里的管事,是管事就能管人。打谷的时候,娇娇爸要监工,管着机器的运作、谁先打和谁后打。先打的兴许还能卖上好价钱,后打的可能就要等,时间长了,新米变成陈米就更不值钱了。
所以在打谷子的人家眼里边,娇娇爸爸简直就是阎王,是土地爷,是玉皇大帝,掌管生死,掌管收成,掌管命运。
谢娇娇的爸爸是个老实人,正直善良,从来不刁难任何一个像他一样苦难的、生活在疯马石旁的男男女女。所以想感谢他的人把善待谢娇娇当作了一种报恩的途径。
那些年谢娇娇也蛮气派,俩辫子高高地扎到耳朵上面,偷偷涂上她妈妈的雪花膏和口红。
有的时候看见谢娇娇鲜红鲜红的嘴唇,毛头害怕得直往我身后躲,谢娇娇拉着毛头的手在嘴唇上抹了一把,掉了两层颜色。
“这样行吗?”谢娇娇问。
谢娇娇比同龄的女孩发育得好,胸脯挺挺的,走起路来一颤一颤,辫子一翘一翘。她经过的地方有男孩子们冲着她吹口哨,毛头从我们身后钻出来向他们吐唾沫。
谢娇娇高傲地走在队伍最前面,我和毛头跟在后面,每人口袋里鼓鼓囊囊的,塞满了谢娇娇从打谷场上用歌声赢回的战利品。
毛头那时候人小鬼大,爱耍小聪明,故意轻手轻脚放慢速度把自己远远地落在我和谢娇娇后面。我们发现毛头又掉队了,停下来等他。毛头磨磨蹭蹭地撵上我们,他一个口袋里面的好吃的已经少了一大半。
我以为谢娇娇会发脾气,把毛头狠狠修理一顿。可是每次谢娇娇都假装气得鼻孔快顶到天上去了,使劲儿摩挲着毛头的头,过了一会儿却又温柔得不得了。
她说:“你得多吃点儿,毛头。赶紧撵上我,撵上我才能娶到媳妇儿。”
到了我们十五六岁的年纪,谢娇娇已经不给大谷场的老爷们儿压着嗓子唱《甜蜜蜜》了。她只给我和毛头唱,声音浑厚了不少,不再是偶尔颤抖、忽近忽远的那个青涩的嗓子了。
那时候毛头的个子真是蹿高了不老少,一天看不到,他就好像要长高一大截。眼见着毛头赶上了我、赶上了谢娇娇,到了十四岁已经比十八岁的谢娇娇高出半头了。
我们还去打谷场,因为疯马石在那里。我们家乡流传着关于疯马石的一段传说。
说有个女人姓马,已经没人知道她的名字了,所以都叫她马氏。
马氏被父母强迫着嫁给了一个男人,男人对马氏还算照顾周到,但是始终走不到马氏的心里面去,所以两个人生活得并不幸福。
后来镇子里出现了一个养马的,也姓马,叫马追。马追有学问,跟镇里粗老笨壮的老爷们儿都不一样。
后来马氏和马追好了。马氏的男人打听到马追有一匹心爱的马。马追爱此马爱到了疯狂的程度。
于是马氏的男人为了报复马追,偷了这匹马,远走他乡,不知去往何处。马追也没有心情再和马氏谈情说爱了,每天都在镇子口等他的马回来。时间久了,马追疯了,疯了之后还是在镇口等,最后风化成石,取名疯马石。
这是镇里老人讲的。也有人说,马追没化成石头。人怎么能化成石头呢?
石头只不过是前人拿来警示后人的,要知进退、守本分,破坏别人家庭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们小的时候不懂,只知道疯马石是块很大很平的石头,总有人踏在上面、坐在上面、躺在上面。久而久之,石头被磨得更平,太阳一晒下来,泛着油光,还挺晃眼。我们爱石头上的味道,有点土腥气,又有点温厚。
我们最爱在秋天的节气里爬到石头上四仰八叉地躺着。谢娇娇叼着一根稻草,旁边打谷场飘来的空气中夹杂着稻草香和稻草碎屑,香气四溢,却刺得脸颊生疼。
谢娇娇把妈妈的雪花膏拿来,挨个儿在我和毛头的脸上涂抹。涂完了以后,脸果然没那么疼了。
于是谢娇娇稳住了我们两位听众的情绪以后,放开喉咙给我和毛头唱歌。那些歌我和毛头都没听过,我们说好听,谢娇娇会给我们每人一颗糖;我们拍手欢呼,她会给我们更多。等她没有歌唱了,我和毛豆吃完了糖还是吧唧嘴,谢娇娇就把糖全塞给我们。
后来谢娇娇的胸脯越来越丰满,她的衣服越来越紧。透过她前襟炸开的扣子缝出没无常,毛头斜着眼睛往里偷窥,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每次谢娇娇发现了,就狠狠给毛头一巴掌。
再后来,谢娇娇唱完一首歌会问我和毛头:“你们说,我长大去唱歌,行不行?”
我和毛头各自剥开一颗糖,点点头。
再后来,谢娇娇对我和毛头的智商要求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程度。她有时看着疯马石问会发愣,就在我们以为她已经睡着了的时候,她忽然丢给我们一个问题:“你们说,我把疯马石砸了,行不行?”
我和毛头把刚剥开的糖纸合上,把糖重新塞回口袋里,说:“不知道。”
很久以后,谢娇娇跟我们说,生活就是有一种本领,能让你曾经疑惑的、迷惘的东西通过另一种演绎,给你一个苍白无力的答案。
这答案让你铭记于心,永世难忘。
……
前言/序言
序
很高兴见到你
很高兴它能与你见面。
这是我的第二本书。在我写这篇序的时候,我和我的编辑沈路甚至没有想好书的名字。沈路说,一定要起一个响亮的名字,让大家记住我的书,记住我。
然后我们一起选封面、选插图,把它做成一件十分漂亮的艺术品。
其实,这也许不是我的初衷。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说:“我没有粉丝,我有的是读者。”
我因为这句话爱了他很久,当然直到现在也没法不继续爱下去。不是因为他是他,而是因为他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令我着迷。
于是,一个人读一本书,因为这是某一位作家写出来的,变成了离经叛道。我们把它反过来说,一个人读一本书,读两本书,读三本书,能从文字的巧妙之处与所表达出来的细微感情上判断出来这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
嚯!我觉得这太棒了。
我在写这一本书的时候,远远比写第一本书的时候痛苦得多。我的一位作家朋友韦娜帮我分析,说也许我是在这些故事上下的功夫更深了。
我想了想,不尽然,却有道理。
我经常在深夜和周末写东西。
错了,我一定是在深夜和周末写东西。
我平时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周一到周五,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有的时候会到更晚,有的时候周末要加班做这样那样的工作。
后来我养成了深夜写文章的习惯。
你也可以试一试。在夜里,别捧着手机,关了电视,大脑飞快运行的时候,你最想做什么。是不是这一天发生的好的坏的真诚的烦心的事情都在你脑袋里面循环播放了一遍,跟放电影似的?
这种时候就是我第一下敲动键盘的瞬间。
扯远了,再扯回来。
我想说的是,我写稿痛苦的原因应该是有两个方面的,一个是在回忆和构思方面,大脑需要承载太多的东西,一个好像有点不够用。再者就是,深夜里写稿子,实在太困了。
大部分时间我坐在电脑前两个小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我在写《曾经是火车司机的人》这一篇文章,写了五千字足足花掉十一个小时。我坐在咖啡馆里点了一杯焦糖玛奇朵、一杯港式奶茶、一份比萨,合上电脑的时候咖啡剩一半、奶茶剩一半、比萨剩更多。
进咖啡馆的时候是白天,从咖啡馆出来,已经是深夜了。看不见星星和月亮,也许它们出现了,但被我遗忘了。
打火开车,电台里放的是小新哥的《城市夜未央》。只记得小新哥的声音低沉好听,具体在说什么,也记不得了。
我能记住的只是收停车费的老大爷眯着眼睛数停车票数了很久,后面的车一直按喇叭,老大爷抱歉地冲我笑了一下,说:“慢走。”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主人公狼哥在钓鱼。我告诉他:“我在写你。”狼哥给我看他新买的鱼杆和钓上来的鱼,装了满满一桶。其实我不关心这个,我只关心,你当火车司机那些年,都经历了些什么。
那一刻狼哥也不关心我写了些什么,是把他写得更帅了还是更有钱了,他只关心他钓的这些鱼。
此前我在写我的哥哥小雨的时候,我没有征求他的意见。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乱敲一通,再一整页一整页地删掉。
因为我太熟悉他了,我写的每一段文字,都好像是小雨站在我面前给我演绎,举首投足,都是小雨,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也都是小雨。
我删了它们,它们也许真实,但并不重要,我要找出来一些东西——想透过小雨表达出来的东西。
有的时候我常常想,我写这些故事的时候,我从我身边的某一位朋友或亲人的精神与骨髓里抽出最精华或者最混账的东西,我把它们揉碎了、嚼烂了,最后攒成文字来表达出一段平凡普通的亲情、友情或是爱情故事,它给你带来了什么,又从你身上带走了什么。
感动、温暖、柔软、美好、悲伤、心酸、无奈与彷徨,在它们之中,谁来了,又是谁走了。
有人怪我总是把文字与故事搞得很悲凄,把人物写得好像马上就生死离别了,让人不忍心看却又忍不住看下去。
还有的时候我把人物描写得太过粗俗,反复充斥着脏话与很黄很暴力的桥段,当然这些桥段在正式印刷成书的时候有可能被我可爱的编辑沈路删掉。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想传达的一种情感吧。
从人类最原始的本能里掺杂一些高贵的东西,在绝望中胡乱抓住一丝希望,在彷徨时偷一些信念回来。
爱中必然有恨,恨中必然有爱。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想再说回之前这个主题。
编辑说我们最近几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想题目。我会好好想,毕竟一个好的题目和封面会给一本书加分。
毕竟它与这一本书卖得好与不好有很大的关系,与沈路的薪水和我的版税有很大的关系。
但这只是一方面。
没有人比我更希望,当你有一天走进书店里,一眼便从展架上看到它,或是沿着书架翻看了很久才看到它。当你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你看第一眼,就喜欢上它;摸一下书封的质感,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你翻开它,一段一段地读下来,一页一页地看下去,一篇一篇地用心感受,你会爱上它,或是有一点感动,或是难过得泪流满面,我只愿你永远记住这里面一个个平凡得不成样子的人与故事。
然后,它带给你与从你生命中带走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希望它带给你的是你自甘平凡的勇气,带走的是跌跌撞撞闯入一种不属于自己人生的固执。
不管它叫什么名字,它很高兴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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