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3
思想者書係:哲學小史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哲學大師鬍適先生的北大哲學課
梁啓超、蔡元培、嚴復、蔣夢麟、杜威等曾鼎力推崇的重磅力作
一部深刻影響中國近代哲學發展的經典之作
作品從西方哲學入手,簡要介紹瞭西方哲學的邏輯體係,以及各個時代的代錶人物。內容主要包含西方哲學宇宙論時代;西方哲學倫理學時代;西方哲學極盛時代;西方哲學反思時代;古典哲學餘波;新唯心主義;尼采哲學;演化論哲學;晚近的兩個哲學支流……
鬍適,安徽績溪人。現代著名學者、詩人、曆史學傢、文學傢、哲學傢。因提倡文學改良而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對中國近代史産生瞭較為深遠的影響。曾任北京大學校長等職。著有《中國古代哲學史》《中國哲學史大綱》等書。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學、教育學、倫理學、紅學等諸多領域都有深入的研究。1939年還獲得諾貝爾文學奬的提名。
001 第一篇
希臘哲學
002 導 言
004 第一章 希臘哲學:宇宙論時代
026 第二章 希臘哲學:倫理學時代
058 第三章 希臘哲學:極盛時代
065 第四章 希臘哲學:反思時代
071 第二篇
近代哲學
072 第一章 古典哲學餘波
076 第二章 新唯心主義
081 第三章 尼采哲學
084 第四章 演化論哲學
097 第五章 晚近的兩個哲學支流
113 第六章 政治哲學
129 第三篇
當代哲學 實用主義
130 第一章 皮爾斯實用主義的肇始者
135 第二章 詹姆斯實用主義的繼承者
144 第三章 杜威實用主義的集大成者
171杜威講演
291 編後記
第六章
政治哲學
放任主義
一、政治哲學的三大變遷
這五十年中的政治哲學很有幾個重大的變遷:①從放任主義轉變為乾涉主義;②從個人主義國傢觀轉變為集體主義國傢觀;③從一元主權論轉變為多元主權論。(以下是高一涵先生代作的)
二、貝爾剋
按照貝爾剋所說:自1848年到1880年是放任主義盛行的時代。放任主義有兩層意思:對內,把政府活動的範圍縮到最小的限度;對外,實行自由貿易的政策。
三、斯賓塞
這時斯賓塞有兩部代錶個人主義的最重要著作問世:一是《社會的靜力學》(1850),一是《個人與國傢》(1885)。但是放任主義的命運似乎已經走到窮途末路瞭。
國傢主義
文學傢如卡萊爾、羅斯金等,都想把社會的生活放在偉人的領導和軍政組織之下,這種理想就是放任主義的對頭。自1870年福斯特頒布國傢乾涉教育的條例,1880年格林在牛津講演《政治義務的原理》。1880年以後,社會主義盛行。激烈的社會主義者,如馬剋思一派極力主張階級鬥爭,主張國傢必須排除侵犯個人自由的障礙。穩健的社會主義者如英國費賓斯,又極力主張改革。這兩派的主張雖然不同,但有一個共同之點:都想把經濟生活完全放在國傢或社會的支配之下。
貝爾剋說得好:
1864年,所有不信任國傢的人都是正統派,所有信任政府乾涉的人都是異端;到1914年,所有信任國傢的人都是正統派,而所有趨嚮無政府主義的人都成瞭異端。這是從放任主義轉變為乾涉主義的明證。
一、個人與國傢
個人主義大概都以為國傢隻是孤立的個人集閤體,在個人之外不能不注重群體結閤。邊沁一派雖然贊成工會,但他們隻承認工會是達到個人自由競爭的一種方法。近五十年來,學者對群體的觀念和從前很不同。
近來的學者如貝爾剋、柯爾、福萊特等都認定國傢的基礎不是孤立的個人,而是群體、團體或社群。這些社群,正如絲絲相扣的網子,這條綫連到那條綫,沒有一條綫不與彆條綫發生關係。
福萊特在他的《新國傢》中說:
十九世紀的法理學(如個人權利、個人契約、個人自由之類)都是建立在孤立個人的舊觀念上。他的著作,就想打破這種個人觀念的謬說,極力說明社群的意誌和感情。他的平民政治就是在互相關聯的個人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二、聯群的個人
1.貝爾剋
如果我們要是現在的個人主義者,我們就是聯群的個人主義者。我們的個人正在結閤成群。我們不要再做《個人與國傢》的書,隻做《聯群與國傢》的書。現在聯邦主義盛行,一般人都以為單一國享有唯一主權,這是一種錯誤的見解,跟生活實際不相符。我們認為,每個國傢多少總還是聯閤的社會,包括許多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教會,不同的經濟組織,每個團體都可以行使對團員的支配權。
聯閤主義的感情異常普及。新社會主義已經丟開獨受中央支配的集權主義方法,在行會名義之下結成社群。它承認國傢是生産工具的主人,要求把工具的使用權托付給各種同業行會管理之下;想教國傢來鼓勵文化,要求由行會管理經濟生活。
2.柯爾
柯爾也這樣主張。他想打破以個人為單位的代錶製,改為以職業團體為單位的代錶製;想打破國傢集權學說,代以行會集權的學說。所以現在的國傢是聯閤而成的聯邦國傢,現在的文明是社群産生的文明;從前個人主義者心目中赤條條的個人,早已不在當今政治哲學傢的心目之中。(以上是高一涵先生作的,以下是張慰慈先生作的)
三、兩種主權論
現今政治哲學方麵最重要的爭點就是主權論。
主權論的學說共有兩種:一元說和多元說的主權論。
1.一元主權論首倡者布丹
一元主權論由布丹首創。封建時代末期,歐洲時局紛擾動亂,貴族與貴族爭,貴族與國王爭,國王又與教皇爭,社會紛亂現象達到極點,人民生命財産毫無保障,國傢差不多陷於無政府狀態的危險境地。
所以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君主齣來,纔能救人民於水火,拯社會於沉溺。國王權力擴張,實在是當時的社會需要。專製君主政體最先在法國實現,所以闡釋新製度的學說也發源於法國。
2.一元主權論
一元主權論是一般政治學者早已承認的學說,它把主權看作國傢至高無上的統治權。依據一元論主權論的學說,國傢是社會的政治組織,有強製執行其意誌的權力。那強製執行的權力就叫主權,就是政治組織的根本基礎。這一種政治組織的特質有四種:
①有一定的土地,在此之內,國傢對各種人民或人群均有絕對權力。②統一——在一國之內,隻有一個主權。③主權是絕對的,無限製的,不可讓棄的,不能分割的。④個人自由發源於國傢,由國傢保障。主張一元說的學者,總是極力強調國傢對人民或人群的直接絕對的支配權力。他們說:無論在什麼地方,一元總是比多元先被發現。所有的多元都來自一元,歸納於一元。所以要有秩序,就必須把多元置於一元之下。如果一元沒有管理多元之權,引導多元達到其目的,多元的公共事業就不能做起來。統一是萬物的基礎,所以也是各種社會生存的基礎。
民主主義
民主主義發展以後,人民對主權的態度,雖經曆一次改變,但一元主權論的根本觀念仍舊存在。十八世紀以後的主權論隻不過用“人民”這個名詞代替瞭“君主”。不過那時所謂“人民”也決不是包括全體人民,隻是中等社會階層以上的人民;所謂民權、民意也隻不過是中等社會階層人的權利、意誌。中等社會階層因為工業革命而得到財産,又因為財産所有權而得到政權。他們有瞭金錢,什麼事都容易做到。
在各國政府裏,這一階級的人占據極優越的地位,所以他們的目的隻是維持社會秩序,保有自己的社會政治地位。方法就是把國傢抬高,把法律看作人民的公共意誌,把主權當作國傢的政治基礎。
但是近年來,社會上的情形又不同瞭,勞工階級、無産階級都要求社會給他們公平待遇;但是國傢法律,差不多全是為中級社會階層而設的法律,政府機關也在社會中層人民手中,勞工階級和無産階級確實不能依靠社會上固有的學說、製度,來達到他們所要求的“公平”,所以一元主權論就遭到一部分人民的攻擊。
多元主權論
主張多元主權論的健將要推法國的狄格和英國拉斯基兩個人。他們絕對不承認國傢是社會中至高無上的組織,決不是高齣其餘組織之上。他們說:
人民在社會之中,組織各種各樣的團體,有宗教團體,有文化團體,有社交團體,有經濟團體;有教會,有銀行清算聯閤會,有醫學會,有工業聯閤會。凡是有利害關係之處,人民總是群聚起來,組成一個團體。
人民對種種團體,也和他們對國傢同樣地盡心盡力,同樣地服從。照拉斯基說,這多元社會觀,否認一元社會、一元國傢。……凡與人民相接觸的無數團體都能影響人民的舉動,不過我們萬不能說人民本身就因而被那種團體吞噬瞭。社會的作用隻有一種,這種作用可以用種種方法解釋,可用種種方法達到目的。
這樣分析起來,國傢隻不過是人類社會中的一種團體。國傢目的不一定就和社會的目的閤拍;猶如教會的,或工團聯閤的目的,不一定就是社會的目的。那種團體自然有種種關係,由國傢管理的團體並不因此就在國傢權力之下。國傢權力的至高無上完全是一種錯誤的想象。
在道德作用方麵,教會不在國傢之下。在法律作用方麵,國傢的至尊地位是誤以為“國傢就是社會”的結果。我們如果注重國傢的內容,一元說的錯誤就顯而易見瞭。國傢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共同組織的社會,國傢的至尊地位當然有種種限製:
①國傢隻能在其職權範圍內不受外界限製;
②隻有在那種未經人民抗議的職權範圍內,國傢纔有最高執行權力。
政權與社會管理
除去學理方麵的攻擊,還有許多從事實方麵攻擊以一元說主權理論為根據的政治運動。這種種運動的目的,或者極力提倡社會各團體的權利,使之免受國傢侵犯;或者想把政治管理權分配到各種職業之中,使各種職業有一定範圍的自治權力;或者再用彆的方法,設立一種分權的政治製度。
在英國、法國,有種種勢力極大的運動,目的都是想從根本上改造現今的政治製度;改造方法或從組織方麵入手,使國內各種職業、各種利益團體均有派齣政治代錶的權利,分享政治的權力;或從職權方麵入手,把國傢權力分齣一部分,由各地方機關執行。
至於那種種運動的性質不在這一篇文章的範圍內,故不敘述。
我們單把這些運動的名稱列舉如下:
①職業代錶製度
②行政方麵的分權
③地方分權的趨勢
④行會社會主義
⑤工團主義
這都是從一元主權論到多元主權論的明證。(以上是張慰慈先生作的)
工具主義的政治哲學
統觀這幾十年的政治思想的變遷,有幾點不可不做說明。
1.從放任主義到乾涉主義,從不信任國傢到信任國傢
近年來的趨勢,要求國傢把政治管理權分給地方,分給各種職業,這並不和“信任國傢”的趨勢相反。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前半期的放任主義,隻是智識階級對當時政府不滿意的錶示。政府不配乾涉,偏愛乾涉,所以弄得很糟,引起人民“彆乾涉我們!”的呼聲。
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歐洲政治稍稍革新,人民乾政的範圍大擴張,大陸上國傢社會主義的乾涉政策成效大顯,人民對國傢的信任也漸漸增加。但十九世紀的政治學說到底還隻是中等階級的政治。
到瞭近幾年,小資産階級與無産階級漸漸勃興起來,團體穩固,勢力成形。它們不信任建立於資産階級之上的集權政府,而是要求一個給地方和職業分權的政府。它們的運動,並不是不信任國傢,而是要求一個更能代錶人民意誌和利益的國傢;不是無政府的運動,而是一種改善政府組織的運動。
2.多元主義的政治學說,並不是個人主義的復活,乃是個人主義的修正
凡是個人主義者,無論古今中外,都有一個共同特點:一方麵隻承認個人,另一方麵也承認空洞的“大我”“人類”;他們否認的隻是介於“人類”與“我”之間的種種關係,如傢庭、國傢之類。他們不願意受到那些關係的束縛,所以想象齣種種“天賦人權”當作反抗的武器。
一元主義的政治學說早已指齣他們的謬誤。一元主義說,“權利”是法律的産兒,沒有社會的承認和法律的保障,哪有權利可說?一元主義的話雖有理,但不能讓個人主義者心服。
多元主義的政治哲學雖然不否認個人,但也不承認個人是孤立的;多元主義不但不否認傢庭國傢的真實,還指齣個人與人類之間存在無數“重皮疊闆”的關係。你在傢是一個兒子,在宗教是一個浸禮會會員,是職業民黨的黨員,是婦女參政運動會的會計,又是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你在每一個團體裏,有權利,也有義務;受影響,也影響彆人;受管理,也管理彆人。國傢不過是種種人類社會的一種,公民的權利義務不過是種種人類關係的一種。所以貝爾剋說:
如果我們是現代個人主義者,那我們就是集體的個人主義者。所以當前的政治問題不是斯賓塞說的“個人對抗國傢”的問題,而是貝爾剋說的“群體對抗國傢”的問題。
3.現在的政治思想為什麼不反抗“乾涉主義”
十八世紀的幾塊大招牌,“自由”“平等”,到瞭十九世紀的下半期,反而變成資産階級的擋箭牌瞭。工人要求政府乾涉資本傢,要求取締工廠,改善勞工待遇的立法,資本傢便說這是剝奪他們營業的“自由”,便說這種勞動立法是特殊階級的立法,是違背“平等”原則的。放任主義的政治造成瞭有力階級壓製無力階級的政治!所以赫胥黎批評斯賓塞的放任主義,把它叫作“政治虛無主義”。
現代思想之所以不反抗乾涉主義,正因為大傢漸漸明白政治機關是為人民謀福利的一種重要工具。這個工具用得恰當,可以保障社會弱者,限製社會強暴,維持多數人民的自由,維持社會相當程度的平等。
所以,現代政府強迫兒童入學而父母不反抗,強製執行八小時工作製而工廠主不反對,禁止兒童做工而不為剝奪做工自由,抽富人所得稅至百之五十以上而不為不平等。所以現代的政治問題不是如何限製政府權限的問題,而是如何運用這個重要工具來謀求最大多數人的福利的問題。所以,我們與其沿用容易遭人誤會的“乾涉主義”,不如改用“政治工具主義”。
實用主義的政治哲學
一、公義即權利
今天所要說的,是西方政治哲學的“權利”觀念。換一句話說,就是“公義”。
但是我們今天不用“公義”二字的原故,是“公義”二字,在政治哲學上用得太寬泛,所以用“權利”替代。權利就是“公義”,講“公義”必先從權利著手,這一層是與政治哲學上相關的地方。“權利”本是法律名詞,用在一個人上或一個團體上,施行或應用,全是法律和政治學上的權利觀念。如果就個人應有的權利來說,就涉及道德。
很難對權利的觀念下一個準確的解釋。但它至少含有兩層意義:
①權利,絕不是某個階層單獨占有的;
②權利,也不能由某種更高的階層施予。
某種階級和某種地位所獨占的權利,是一時權利,過此時代,仍然沒有。至於在上的人給予的恩惠,全以高高在上者的意誌為轉移,隨時給予,隨時收迴。權利不是這樣。
照權利觀念的進化說,無論什麼人都不能侵犯權利,也不能收迴,它是人人應有,談不上取予。不管地位高低,金錢多少,年歲大小,性彆或宗教信仰。
所有人都有生命的權利,在社會上不能無故受他人的殘害或侵犯。若有殘害或侵犯,社會就要懲罰侵犯權利的人。人人對自己的名譽,都有一種權利。不能無故受人損毀,有人傳播無根據的謠言,敗壞他人名譽,社會就會製裁敗壞他名譽的人。個人名譽的權利,是他人不得無故損毀的。但是個人要求彆人看得起他、尊敬他,這不能算是權利,這是私人交際和道德。不能因為彆人不恭敬他、藐視他,就要求法律乾涉,這絕對辦不到。
法律以公義為目的,公義就是法律。公義,就是尊重彆人的權利。但與道德上的公義不同。道德公義無製裁;法律公義,有保障有懲罰。比如一個人在道德上想做好人或惡人,彆人不能乾涉。法律上的公義,則含有“不能不”“不得不”之意。
二、英國權利觀念的三個層次
英國政治史,是爭權利的曆史。他們所爭的權利,可分為三種:
①生命的權利;
②財産的權利;
③法律上公平審判的權利。
生命的權利,是個人完全擁有他的生命,不能無故被他人侵害。
財産的權利,是個人財産不能隨便遭到損壞或侵奪。就是國傢徵收租稅,也是要經過人民選齣來的代錶議會通過後,方能按數徵收。第三種權利,如果沒有法律上公平審判的權利,前兩種是沒有保障的。英、美兩國的權利觀念,將個人權利明白列舉,在法律上規定下來,並且製定齣法律上的程序,具體說明,不是徒托空言。英國把權利在法律上明白規定齣來,美國則把權利變成普遍的、平等的。
平等不能照個人的財産、氣力,這些當然不平等,是天然的、 非人為的。法律上一切平等,要以人為的法律平等,來補救天然的不平等,使天然的不平等不至於發生過分的不平等。隻有這樣,社會上強欺弱、智欺愚的事,纔不會發生。
三、政治個人主義的三個要點
西方政治上的個人主義有三個要點:
第一點,英、美的法律承認個人在政治上有某種權利。
這種權利,是根據法律獲得的。政治上法律上的“個人”,就是憑著這種權利,纔能夠是“個人”,無權利即無個人。個人不至於被傢庭、社會、群體埋沒,也全憑這種權利,所以權利即個人。
第二點,個人維護個人自己,就是權利。
英、美的權利根本的觀念,是個人維持個人的權利,個人求個人的權利,不請他人或社會幫助,這是英、美法係同大陸法係不同的要點。比如德國的街道上到處有“禁止”字樣,英、美沒有。
英、美人由個人去爭取個人的權利,也有流弊,流弊就是倔強的、競爭的社會氛圍。當然這也是英、美人的特長,我們不能不承認。
第三點,政府的功能就是維護個人權利。
英、美兩國政治不認為政府是統治的、管轄的,而是把政府視為維持個人權利的工具。換句話說,英、美政治認為個人自由第一,治安秩序第二。政府最要緊的任務,不是維持治安,而是保障個人的自由權利。德國係的政治製度,是將維持治安當作第一要務,保障個人的自由則是第二位的。英美政府維持個人自由,就是把維持治安的責任,放到每個人自己身上。人人尊重彼此的權利,承認彼此的自由,這就是維持治安。
政治上的權利,最大的是選舉權,人民可以選舉議員、官吏,或當選為議員、官吏。這是政治權利的擴張。但政治權利的擴張,有産生效力的,也有不産生效力的。首先保障個人的生命、財産、居住、言論等自由權利,之後再來擴張政治上的權利。
……
導言
從曆史上看哲學是什麼
本文的簡單介紹
這個題目很重要。從人類曆史上看哲學是什麼,一方麵要修正我在《中國哲學史》上捲裏所下的定義,一方麵要給學哲學的人指齣一條大方嚮,引起大傢研究的興味。
我在今年一二月《晨報副刊》上發錶杜威先生哲學改造的論文,今天所講,大部分是根據杜威先生的學說。他的學說原本是用來解釋西洋哲學的,但杜威先生是一個實驗主義者,他的學說要能解釋中國或印度的哲學思想,纔算成立。
杜威先生認為哲學的來源,是人類最初的曆史傳說、跳舞、詩歌、迷信等幻想材料,經過兩個時期發展纔成為哲學。
哲學發展的兩個時期
(一)整齊統一的時期
傳說神話變成瞭曆史,跳舞、詩歌變成瞭藝術,迷信變成瞭宗教,個人的想象與啓示,跟著一定模式走,無意識的習慣與有意識的褒貶,閤成一種共同的風尚,造成瞭種種製度禮節。
(二)衝突調和的時期
人類漸漸進步,經驗多瞭,知識的事實分量增加、範圍擴大,幻想的禮俗及迷信傳統的學說與實證的人生日用常識起瞭衝突,因而批評的、調和的哲學發生。例如,希臘智者派的勃興,就是西洋哲學的起源。智者們懷疑一切,破壞一切,當時一般人都很反感,斥責哲人為詭辯,為似是而非。“智者”一詞,如今成瞭惡名。智者也被貶為“智術師”,專門教授詭辯的技藝。有人覺得智者過於激烈,應將傳統的東西保存一部分,如蘇格拉底之流,但社會仍嫌他過激,法庭判他死刑。後來經過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等人的調和整理,把舊信仰梳理一番,再加上一些邏輯學、心理學等,如衛道護法的工具,於是成瞭西方的正統哲學。
正統哲學的三大特點
歸納起來說,正統哲學有三大特點:
(1)調和新舊思想,替舊思想舊信仰辯護,有點不老實。
(2)産生辯證的方法,形成邏輯的係統,目的在護法衛道。
(3)主張二元世 思想者書係:哲學小史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對瞭解哲學有很大的幫助,很好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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