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世纪类似怪诞的风骚到审慎的附庸风雅
从追求个性化的时尚到推崇舒适质感的衣装
花少 登徒子 浪荡公子 摩登青年 都市型男
是风骚的外表,风雅的内里,更是社会身份认知的出口
风骚
是娘娘腔的别称?是精心安排的失仪?
还是我们兽性过去的继承?
风骚
不再只是女人的专属
“男色”越来越被承认甚至推崇
纵览全书,仿佛穿越了几千年,仿佛亲历了男性风骚的千姿万态……
让-克罗德?布洛涅(1956— )
法国著名作家、诗人和历史学家,列日大学文献学教授,法国文人协会主席。从1986年起,他出版了三十多本有关社会风俗的著作,其中包括《羞耻的历史》《单身的历史》《求爱的历史》《女性的羞耻》《男人美学》《西方婚姻史》等。其作品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小说家和历史学家——让-克罗德?布洛涅,已经出版过很多本畅销书,这本谦虚的著作更是从迷人性和厌恶性两个方面论述了男人爱美的历史发展渊源,透析了男人虚荣心的复杂性。”
——马克?柏盖 《摇滚怪客周刊》
引言001
第一章追本溯源013
风骚犹如失仪015
符合性别018
符合社会阶层025
符合民族精神028
形式与功能相统一039
与自然相统一044
避开社会礼仪048
风骚的范畴052
关注点: 头发053
拒绝奢华: 衣着060
风骚的庇护所063
第二章预定领域071
教会圣师与古习俗迎面相逢072
契合与光彩073
违抗上帝078
最高意图083
从中庸之道到不妥协090
风骚的限度095
普救说还是地方主义?096
引诱者的烦扰101
有权利享有美丽106
服装首饰116
还是谈谈头发117
首饰的魅力119
鹰嘴还是蝎尾?126
公鸡行为129
自吹自擂的士兵130
奢华和光辉139
风骚之人终于来了!150
第三章摩登时代155
外表戏剧: 文艺复兴风格和巴洛克风格158
奢华者: 喜爱奢华158
自夸者: 耀武扬威的男子气概167
嬖幸: 化妆的人工技巧172
耍帅之人: 艺术与矫饰179
自以为是的年轻人: 哄抬时尚186
新的提问法193
虚张声势之人和放荡之人195
茸毛: 质朴还是文明?200
登徒子和毛头小伙206
语言的风骚214
费兰特还是达尔丢夫?引诱式风骚223
人工技巧的成功228
假发: 统一性和多样性230
超越社会阶级: 君子238
卑微的侯爵和红色鞋跟243
衣冠不整和花少247
矫揉造作的花花公子256
第四章风骚的普及265
风骚成了语言268
脱去裤子,袒胸露肩269
自然与简洁276
英国狂: 纨绔公子和时尚潮人280
民主政体的风骚?289
厌倦还是反抗?294
风骚的悖论298
炫耀还是审慎?298
彩色还是黑白色?309
矫揉造作还是不修边幅?313
好品位: 伪高雅还是服装业?324
差品位: 颓废派还是萎靡不振的小伙儿?331
丧失男子性征的烦扰339
象征性饰物: 领带342
第五章外表的革命349
行为风骚351
思想的风骚352
社会风骚360
风骚和现代性366
身份认同和外表371
从放荡不羁的文艺家到艺术家381
不修边幅的风骚389
轻松自由还是爱好运动?390
我的军团士兵……396
从便装到运动装405
引诱式风骚412
感谢老板: 引诱雇主413
别动我哥们儿: 引诱群体420
大家都很漂亮: 普及引诱428
我,我,我: 自我诱惑435
外表风骚440
从流氓到格朗基风格……441
假两性畸形和中性450
从引诱者到都市玉男……458
译后序475
引文注释477
参考书目519
拒绝奢华: 衣着
希腊从一开始就是个艰苦的地方,往来联络并不畅通,房屋塌损严重。对于修昔底德,这刚好可以解释,他的百姓为什么总是佩戴武器、盔甲不离身。然而,从公元前六七世纪开始,东方时尚给希腊服装带来了优雅,首先是爱奥尼亚殖民地,尤其是奢华逸乐的惊人故乡吕底亚,停留在希腊人的想象中。刺绣的豪华长裙,染成蓝色、紫色、桔黄色,布料轻薄到透明,公元六世纪风靡整个地中海。米堤亚战争结束后,对于服装的改革抵达雅典,但这种改革施行的不均衡,让人大为怀疑之前的奢华。礼拜仪式用的祭品和服装依然很威严,优雅的人保留着对优质材料的热爱,殖民地人并没有追随雅典人的时尚。
在诸多殖民地中,位于卡拉布里亚的希巴利斯城Sybaris: 意大利南部一古都,该地民风骄奢淫逸。,从古希腊伊始就成了传奇,很可能是由于公元前五世纪的一个居民斯曼底里戴斯,“穿着极其考究精细的上流社会之人。”他让人用玫瑰花瓣缝制了一个厚垫子,但仍然抱怨这让他得了疱疹,以致于sybarite这个词仍然指那些游手好闲、骄奢淫逸之人。他们的生活排场,家喻户晓,成了意大利南部所有希腊移民的生活方式,这种风骚被看成是骄奢淫逸。邻近塔伦蒂诺人的风骚被阿德内揭露,是一种女人式的过分讲究: 他们脱掉全身的茸毛,穿着大红边儿的透明衣裙,卖弄身体。穿丘尼卡的人把他们当成“饰物柜”里的女人: 一个名叫斯达蒂里奥斯的人,“阿弗洛狄忒女人气的躯干”,身上穿得轻薄,一身丝绸,染成大红色和腥红色的衣服(公元前一世纪),有一点风骚的迹象都会招来斥责。希腊人而后是罗马人,为了避免遭受斥责,他们都拒绝穿太轻薄或太艳丽的布料。
这不是说雅典人拒绝任何优雅,事实上他们有别的规则,例如不对称的规则: 大衣的下摆在前部并不对称,其中一个肩膀,左肩,四周会制作些褶裥,右手提拉外套的动作(从左到右)极度优雅: 这位哲学家可能也被嘲笑像奴隶一样,不会捆扎行李,菜也不会做,但即便是最灵巧的奴隶也不会从左到右地摆弄褶裥,卖弄自己,柏拉图概况地说道。
体现在丘尼卡和外套上的风骚还不仅如此,他们避免使用流苏、镶嵌带、饰带、镶饰、刺绣、装饰……这是为了更好地突出褶子和褶裥,突出单纯的线条、基本的外形。“希腊人的思想,把建筑上的霸气理念运用到服装上。”如果说衣服的种类还不够多,但同一块布上可以制作的褶裥却各式各样:“令人应接不暇的各种款式,只是来自于[……]希腊人的艺术感情。”雷翁·赫泽为了尽力让戏剧重新产生老式服装的效果,他让大家看到,图案花样(条纹、方格……)是多么会破坏褶子的美感,然而布料边上的手缝带子却会突出褶裥,可以让人感受到布料的天然结构。
雷翁·赫泽用一种巧妙的技法形成褶子,然而有了亚麻质地的丘尼卡,可以让褶子与形成衣服褶裥的技法相互搭配。爱美的年轻人为了打扮得酷似斯巴达人,他们使用拐杖形状的长秆茎,维持衣服腋下的褶子。因而我们可以看到,年轻的纨绔子弟“披风褶子里穿了护胸甲,手柱拐杖,穿着优雅”,披风是一种时尚外衣,可以吸引路人的注意。
甚至还以穿白色衣服为风骚,这里不是说衣料的自然色,很可能还会有些装饰,例如脖子周围或衣料边上的颜色带子,这都是给兵士用的,大红色的外套是一种奢华,例如只有暴君的兄弟叙罗松才可以穿戴。尽管法令禁止穿有颜色的衣服进入任何公共场所,但是一个穷到买不起白色外套的人允许穿上深色trib�坣trib�坣: 磨损的上衣,简便的大衣进入剧院。白色是一种奢华,在罗马,多米蒂安强制规定,要穿白色外套才可以进入剧场,马尔西亚尔坚决支持某个叫作贺拉斯的人,他身穿黑色衣服坐在服装统一的观众中间,棉絮飘落下来,浑身披着白色: 这不是风骚,是贫穷使然。
古希腊,随后是罗马共和国,摒弃了东方奢华那种通过堆砌饰物,表现“美”的品位,开始追求外形的搭配。因此,古希腊建立起当代的优雅理念,间接地让人意识到已经远离了的风骚。
罗马人的托加,尽管从一开始就各不相同,但制作原理却相似,它被裁剪成半圆形,不同于希腊人的长方形长袍。最初的时候,托加很窄很贴身,只能穿过一双手,不具备任何美感,在罗马共和国的最后几个世纪,托加变得宽松了很多,最讲究的人会把托加做得很宽大,六古尺(2.7m)长的托加拖曳在身后,好像贺拉斯告发的那个军官一样。在帝国时期,托加短了些,到腿肚中间的位置,罗马人也同样十分关注托加的褶裥,褶裥分成好几个阶段才得以完善,褶子成了优雅的穿戴: 宽大外袍上的折裥(“衣服的胸口部分”),从右边腋窝一直垂落到大腿中部,“肩带”用绷得很紧的环形软垫横跨胸部,“盾牌的下部”形成与隔膜齐平的波浪形褶皱。
这也同样必须符合最恰当的度。甘地连是杰出的时尚见证者,因为他认为演说家的衣服,除了要被大家看着之外,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对于那些炫耀自己很优雅的人,必须保持“优雅和阳刚”,介于这两者之间。托加的长度应该达到大腿半中间,介于女人的衣裙和百人队长的丘尼卡的长度之间。外袍上的折裥应该稍稍高于丘尼卡最低的边,肩带不能太紧(紧到让人喘不过气来!),也不要太宽松,撩到肩上的下摆应该从身后垂落下来,但不要遮住脖子,要不然就突显不出宽阔的胸部和高贵气质。
不能在整个演讲过程都关注这一点!如果讲了几句话之后,托加滑了下来,要迅速地把托加摆回原位,但是讲到激动之处,精心制作的褶子自然会乱……如果褶子还没有乱套,自然应该帮助修复。“左手可以用来把托加从喉部、从上半身的上部拿开: 因为太热了。如果声音变得更加有激情、抑扬顿挫,这样的话衣服也该有一副战斗的样子。”如果一切顺利,随便怎样都可以,哪怕演讲结束的时候“托加松松垮垮,彻底滑落”。
毫无疑问这是演说家的风骚,它如此夸张以致于普林尼指责西塞罗为了掩盖静脉曲张穿着很卡的拖加。行政官员被准许在丘尼卡上镶上大红色的带子,为了突显这些带子,托加上还可以制作些不同样式的褶裥。他们还会挑选像玻璃一样透明的布料,可以让人从一面看透到另一面。前一天就制作好布匹上的褶子以及盾牌的下端波浪形的褶皱,用夹子夹在鹿角上保持褶皱,第二天再弄直。以优雅而闻名的演说家霍腾休斯,他打了个特殊的结,避免褶子胡乱地垂落,确保垂落得有美感。他照着镜子搭配衣服上每个细节,他曾对他的对手提起诉讼,控告他在窄小的通道,紧挨着他走过,弄坏了他的精巧布置。“他坚持认为致使肩上的褶裥错乱,是不可轻饶的罪行。”讲述者温和地说道,他的这种风骚还不是那个时期最典型的。因为问题的关键是又悄无声息地回转到曾经发起优雅的上流社会的风骚中去了。
风骚的庇护所
帝国时期,被称为漂亮男人还需要什么呢?马尔西亚尔为高第留斯画的肖像可以告诉我们大概:“花少petit�瞞a�卼re,指纨绔公子,纨绔子弟,这里译作花少。,是指一个男人,他巧妙地打理头发卷儿,身上总能闻到一股香脂,总有一股肉桂的味儿;他嘴里轻轻哼唱着埃及小曲儿或加的斯小曲儿,和着不同的节拍,活动着脱去毛的手臂,人们看到他整天坐在女人们中间,不时地凑着耳朵说着些什么;他总是需要读些来自世界各地的短笺,他自己也不时地需要写信,他会避免碰触邻座的外套肘部;他知道每个男伴的心爱女人的名字;他游走在一个又一个晚宴中;他熟知伊尔比纽斯马种的系谱。”浓密的长发第一要紧,但还需要香水、脱毛、温和的姿态,洞悉上流社会谈论的所有时尚玩意儿。阿勒西比亚德就这样以一种“做作的随意”走路,身后拖着大衣,颈背弯着,发音不准地表达着自己的思想: 他的儿子模仿他时,至少就呈现出这种夸张讽刺的模仿。
塞内卡也是这么控诉他所处的那个时代: 人们的身体比女人都柔嫩光滑,人们涂抹的脂粉比妓女都多,而这些脂粉有教养的女人连用都不敢用,人们走路时软弱无力,每次走步兵方阵的时候,我们都佩戴着珍贵宝石。人们每天都会制造出新花样儿来玷污男子气概。
因此这就是男人风骚的其他几个武器,偏见常常拿这些来攻击女人。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混迹女人中间的阿喀琉斯,就是因为他蔑视那些无聊的装饰物,最终暴露了自己。真相往往是不同的……
在希腊,人们对首饰的喜爱很久远,但是米堤亚战争之后受到了极其严格的抑制。年纪最长的人摒弃了花冠和用来固定长头发的金蝉,男人们只保留了耳环和手指上的印章。首饰可以很奢华,但要其实际使命。一根皮质或金属质的束发带就足够固定剪短了的发卷儿。象征成功的细带子是布料做的,许愿用的花环是鲜花或叶子做的。首饰主要是为了在节日或在庆典上派用场,当然也专门给女人用,女人才是男人的真正饰物。一个非常特例: p�髍isc�髄ides是种戴在脚踝上、有时也戴在大腿上的环儿,常常用于男人、青壮年兵士、诸神,从最严厉的(宙斯)到最轻浮的(厄洛斯)。然而艺术中常常出现的首饰却没有过多的文字说明,关键是从最初的护身符变成了优雅的特征: 布料质地的细带子替代了金指环、珍珠链子、蛇形手镯……当然,这些饰物女人也可以佩戴。
在首饰方面,罗马保留了同样的东西,尤其是金首饰,老普林尼认为这是人类一切罪恶的源头。金银饰品是专门为女人打造的,但是爱美的男人绕开了这种精打细算的用途,在皮带和衣服流苏上镀上金,在脖子或脚踝周围吊上小金珠,其他人也毫不犹豫地炫耀着手镯、项链、尤其是戒指。
事实上金戒指彰显了高贵,从一开始就只有元老院执行任务的议员,才能佩戴,其他议员只能佩戴铁戒指,而且很快这种象征荣誉的饰物就变成骑士等级的标记;而且骑士中间,也只有王室车马队的人才有权利佩戴金戒指,私家车马队的骑士仅限于佩戴铁戒指。而有批准权的监察官,越来越愿意准许那些有职权的人、甚至被解放的奴隶或者普通士兵佩戴。台比留统治时期,最终投票确立了一项法律,根据财富和出生不同制定佩戴戒指的规章制度。但是装饰用的戒指种类繁多,公元前一世纪时要用首饰盒来存放戒指,混淆装饰性戒指和荣誉性戒指实属难免,而这种象征荣誉的戒指很快变成了风骚之物。
照普林尼看,应该尽力避免产生偏差: 左手戴戒指,因为左手会不时地藏在托加的褶子里,而且又不失体面,这可能是专门为了铁戒指构思的,它象征着下等阶层: 按照传统,普罗米修斯从高加索得救以后佩戴的就是这种戒指,是用囚禁他的链环锻造而成的。当它镶上宝石成为奢侈品时,佩戴时就要更加谨慎,要把它戴在不大受碰撞、不大惹眼的手上。相反,很快就显得有些风骚了,人们开始追求丰富多样的用材,堆砌大量的戒指,甚至每次步兵方阵都会戴着,戒指也变得越来越小,整个小指上戴的满满当当。
共和国末期,戒指种类繁多,但清廉的贵族则认为有些过于考究。玛厄於非常喜欢女人,穿得也像女人一样,格拉齐这样嘲笑他: 只需看看他的左手,一切就都明白了。有些人“炫耀”自己的戒指有多么重,而另一些人则不堪戒指的重压,更喜欢用轻质材料做成戒指,在上面镶上珍贵金属。最爱美的男人会根据戒指的重量,分成夏天戴的戒指和冬天戴的戒指。风骚甚至影响了那些遵循古老习俗只佩戴一件首饰的人: 小指(盖印章的手指)上戴戒指,“向别人炫耀自家柜子里还锁着更加贵重的东西呢”!沙里钮斯每根手指上都戴着六枚戒指,睡觉不摘,洗澡也不摘,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加透彻地理解马尔西亚尔嘲讽他的那首短诗了,这不是富有的表现……而是贫穷的表现: 他没有首饰盒,事实上象牙首饰盒可能会比里面装的东西更昂贵,何况里面的东西有时还是假货。
至于花冠,人们喜欢它的“自然”,这一点并没有因为受到风骚的影响而改变。宴会上还是习惯用叶子和鲜花打扮自己,或者把叶子和鲜花编织成花环套在脖子上,但是如果脖子上套的花冠是用玫瑰、不是用月桂制作的,就会遭到阿摩纽斯的嘲笑,因为那是“十足孩子气的装饰,年轻的姑娘和女人们戴着会更好,而不合适热衷于艺术和科学的男人集会。”这“就注定会让本该标志着虔诚的花冠成了取乐的用途。”阿摩纽斯不是监察官而是优雅的诡辩家,他发起抨击只是为了增加说话的乐趣,他的反驳者艾拉顿则支持花冠,认为花冠可以让人随时随地闻到花香,医生特里丰认为有些香膏有解酒的功效,在宴会上,堇菜花和玫瑰可以抑制头昏脑沉,塞浦路斯仙客来、藏红花、鼠尾草可以让喝醉的人安然入睡,在既受欢迎又对健康有害的宴会上,可以用香膏按压胸部和脑袋,照他看来,使用香膏和使用鲜花的缘由相同。
不管是真是假,这种解释还是告诉我们这种精妙艺术在宴会上得到发展,天然(鲜花)中夹杂着人工(香膏),一些人觉得没有根据(取乐用途),另一些则觉得很合理(医疗用途),当不被人们理解的时候,可能会被认为是风骚。我们更有兴趣关注的是这种古老用途,而不是其最初的涵义。
贵重金属的冠冕和芬芳的花冠轮流交替,古时候风骚经历过新的性别化,我们在此将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脂粉、香水、香脂、化妆。事实上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只有女人会习惯这么做。在古埃及,无论男女都一样,男人这样做也不会被怀疑是娘娘腔。埃及艺术表明,人们开始使用以锑元素为原料制成的眉墨: 效果确实很好,可能是出于宗教和医疗的目的,因为它象征着荷鲁斯荷鲁斯: Horus,是古代埃及神话中法老的守护神,是王权的象征。他的形象是一位鹰(隼)头人身的神祇。
的眼睛,但却通过刺激泪腺防止眼睛发炎。使用香脂非常合乎情理,连收入不高的工人都会抱怨,既没东西可吃,又没油可擦;士兵要求使用进口香脂而不用本地产的;牧师以及在俗教徒,都会在头上涂抹芳香的球果。
擦油不一定就是奢华: 没有肥皂的时候,人们使用对皮肤和头发有刺激作用的酸性物质洗漱: 木头灰和石灰、碱、钾硝酸盐、粘土……脂肪性物质可以使酸性物质变温和,于是夜间外出回来后,尼隆就会涂抹毒胡萝卜、(供焚烧的)香和蜡的油脂,去除脸上因疲惫而留下的痕迹,“第二天完全出乎意料,他的皮肤十分洁净清爽。”希腊文化中又一次传来诽谤言辞。照阿德内的说法,脂粉是由来自意大利南部克里特岛的雅皮吉人研制出的,他们的子孙后代遗忘了克里特岛人的朴实,变得极度淫荡,他们是最先在脸上涂脂抹粉、最先戴假发的人。
希腊的爱美之人并不排斥化妆,公元前四世纪末,统治雅典的德米特里·德·法雷尔就一直化妆。但是像首饰一样,尤其在共和国末期、罗马帝国时期,人们才开始过度化妆,因为年轻人化妆的目的,不是通过人为的日晒风吹增加男子气概,相反是为了模仿女人味儿。马尔西亚尔嘲笑说,沙里钮斯的面色已经很苍白了,可还往皮肤上涂脂抹粉。人们可以看出他没有在户外锻炼中把脸颊晒得黝黑,也没有在脸上敷上可以让面颊晒黑的粉底霜,而是为了让脸颊变得白皙,敷了女人用的铅白。为了柔滑脸部皮肤、延缓胡须生长,皇帝奥托在脸上敷上挤压过的面包心,用烟熏黑的针,画眉毛,以便眨眼的时候可以突显眉毛,还在脸上黏假痣,以便衬得皮肤更白皙……而且还用来遮掩奴隶们的铁器烙印!
身体上的护理也被认为是“近乎女性化的风骚”,例如奥托很喜爱脱毛: 希腊人非常鄙视这种野蛮的技艺,这种技艺从希巴利斯人开始,整个西部(意大利的西部)民众都习惯于用剃刀或松脂脱毛。阿里斯多芬揭露护理指甲需要指甲修剪师: 皇帝尤利安很骄傲自己从来没让人剪过指甲。
有香味的水同样遭到排斥,宴会时在头发上、脚上涂抹香水的习俗,在古埃及甚至在新约中都得到证实,因为玛德琳娜在基督面前涂了香水。阿德内证实了涂抹香水确实在希腊罗马的上流社会得到普及,但只有富有爱美之人才允许使用。埃及的香脂放在包金的盒子里,卖价很高,因此哲学家们指责这种“女人的习惯”,正如苏格拉底在卡里阿斯宴会中所说的,“其实没有男人会为了另一个男人擦抹香水,难道不是吗?”事实上,这些产品被认为用来刺激性欲,而男人使用香水,从内心是想激起女人的性欲: 在阿里斯多芬的《解放军》中,米芮娜为了推迟和丈夫高潮的时间,建议给丈夫涂上香水……然而却弄错了瓶子,拿给他性冷淡的香精(第938行诗)。苏格拉底认为在婚床之外涂抹香水就只能是为了吸引男孩。
他用貌似有理的论据,论证了自由人浑身散发着健身房的气味: 把奴隶和自由人浸没在芳香的精油中,都会散发出相同的味道。但是只有“自由人特有的劳动所产生的气味”才配得上他们的身份地位。古怪的风骚,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推理,汗臭味就成了极度优雅,因为活动身体是自由人的特权!宾客如果过了去健身馆的年龄,如果想要了解这些人的气味,自然就会是他们品德的气味。
品德就像健身房一样,常常拖着难闻的公山羊味道,事实上,香水的功能就是遮盖这种难闻的味道……同时矛盾地揭露了香水使用者不讲卫生,例如普林尼认为波斯人始创了人造香味,可以在散发气味的部位涂抹香水,例如在脚掌上,奥托就是这样教尼隆的。科拉西纽斯用桂皮、肉桂以及那个时代最著名的化妆品商人出售的各种香精,精心装扮自己。马尔西亚尔对他一番嘲讽,诗人更喜欢什么也闻不到,而不是闻到这些美妙的芳香——言下之意,他至少洗澡了。对于波斯图穆斯的亲吻,他这样说道,“闻起来总是香气逼人其实并不好闻”,波斯图穆斯散发出没药的味道,暴露出他难闻的气息!
尽管哲学家说话都有所保留,香水市场“myropoleion”在雅典的存在,证明了香水业的成功。通过浸泡,用油脂萃取花香或者压榨当地生长的花(薰衣草、墨角兰、鸢尾花、鼠尾草、灯心草、玫瑰、百合、茴香),香水当场就可以制出。但更为稀少的、更加昂贵的、更受希腊人喜爱的是进口产品,埃及的海芋和小茴香,东方的没药没药: 又作末药, 是一种活血化淤、止痛健胃的中药,来自产地古代阿拉伯及东非一带。和桂皮。从公元四世纪起,香水配方越来越复杂,里面还加了安息香、半日花脂、樟属植物、甘松香、藏红花、海狸香、麝香、麝猫香、龙涎香……放在赋形剂(杏仁油、芝麻油、亚麻油、尤其是橄榄油)中稀释,添加些盐,避免哈喇,用树胶和树脂固定住。长久以来著名的香水师都把自己的名字冠在产品上,例如西西里岛人Megallos研制出的香水就叫megalleion。卢修斯·普洛提乌斯被古罗马的三位主管官流放,在他的藏身之处,散发出的轻淡香气出卖了他,如果这样一想,我们就会知道香水的气味还真是强烈。
爱美之人为了满足自己对美或高雅的欲求,这就是他们的办法。自然还得加上各种各样夸张的姿态、语言、演说……还有一定程度的恋鞋癖,这在中世纪时尤为突出: 我们只是借机提一提。希腊人、罗马人都没有能够遏制住年轻人对外表的欲求,但是他们会创造一些起伏,这样有助于区分优雅习惯好与坏。
【前言/序言】:引言
“疯狂帝国的时髦男子,
出入上流社会的修道士,风骚的阴谋家,
退伍老兵,轻浮的年轻人”
达曼维尔《有蓬双轮轻便马车符合出租马车的需求》
伦敦,1768年
太阳王时代,他曾经“美若星辰”;十九世纪时,这个时尚消退了,推崇“萎靡不振的小伙儿”。崇尚英勇的时代,他“奔赴战场”;商场林立的时代,他“穿着笔挺”。他自认为优雅,可别人觉得他风骚。他抗议,原因自然不必说: 《法语宝典》中风骚“常常用来描述女人”。新派的美丽“仅仅限定于女性,不可避免地让人联想到软弱和才貌以及美丽眷顾女性,以致于刚刚出场就堪称完美1”。
然而,除了coquet(风骚),还有cochet(童子鸡),coquardeau(平庸而又好吹嘘的作家),coqueplumet(插有羽毛的鸡冠状发式),更不用说coquin(流氓)或者cocardier(好斗分子): 这些词皆派生于coq(公鸡)这个词,而公鸡正是鸡棚里卖弄风情或者喔喔打鸣的家伙。它具有雄性主宰者的气势,傲然地展示着华丽的羽冠,而且十分好斗,这些似乎非常合乎情理: 大多数动物发情时,雄性通过展示艳丽的色彩、独特的羽毛、极致的挑衅,从而来突显自己。男人也无不同: 历史学家们惊奇地发现,有些中世纪封建贵族的账目记录显示,丈夫在着装上的开销远比妻子的要多2。
接下来我就从这个反常的现象着手研究。为什么一个词最常用的涵义与它的词源会截然相反?为什么在西方传统中,首饰、脂粉、华服、仪表优雅和行为优雅与女人,而不是与男人相关联?为什么男人太过注重外表会被认为娘娘腔?
一个词三个概念
男人风骚的历史首先得从这些词说起。在一个看似受限制、实则宽泛的领域,我首先采用了语史学研究方法: 法语中哪些词比“coquet”出现得早?优雅的年轻人试图通过哪些词语避开因爱打扮而受斥责?这将是这项研究的导线,也是我从头到尾都想伸展的导线,沿着这根线,可以找到二百三十八个法语词,其中包括十五个拉丁语,十七个希腊语,二十二个其他语言的词汇,尤其是英语。我不能把这些词都展开来细谈,它们包含了广泛的活动,不仅仅是简单的男人风骚(习惯、音乐风格……),也不仅仅是一项肤浅的研究。
但是我得考虑隐藏在“coquet”这个词背后的不同概念。《法语宝典》已经承认这个词用于修饰男人时有两层不同的涵义:“想要取悦别人: 一、 通过保养姣好的面容、考究的装扮;二、 通过思想、举止、姿态”。这个词“尤其”用于讨好异性时,“尤其用于讨好女性,常带有贬义”。风骚女人指肤浅的女人,她“谁也不爱,却使劲勾引男人”。如果说男人很风骚,是指“某些时候缺乏简洁”,这种用法不大常见。这个词的名词形式、词义也是如此。
一词多义常常是长期沿用的结果: 词典学研究法必然会有历史记载。该词出现在十六世纪,尤其适用于女人,这些行为中常常体现性欲。向女人求爱时,向男人传达友情时,这个词体现了讨好大家的意欲,它没有封闭在一种排他关系中,因而并不是要把这种关系变成它的本来用语。古典时代,风骚女人有很多情人,同所有人海誓山盟,但不会发生性关系;风骚男人则会寻求所有人的友谊,既看重公爵的友谊,也注重仆从的情谊。这样说可能会把您弄糊涂,通过这一点,我会谈到引诱式风骚。
通过观察这个定义的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从它最初的意义中,可以派生出两个概念。为了取悦众人,风骚男人采用各种各样夺人眼球的方法,并且将其夸大到极致。外表上(华丽的服饰、个人卫生……),语言上(讲究的用词、夸张的演说、独特的发音……),行为上(做作的举止、客套的谄媚……),他很讲究,直到做作,他喜欢肤浅的表象胜过审慎的冷静,喜欢耍手腕胜过朴实。通过这一点,我会谈到外表风骚,目的是勾引他人,前面两种风骚形式可以融合在一起,但是外表风骚只能通过矫揉造作才能达到目的(最明显的就是优雅、时尚),通过外表风骚来达到其他目的(自恋癖、舒适安逸、社交野心)。
为了不封闭在某种固定关系中,风骚男人擅长进退游戏,时而挑逗,时而拒绝,假装自己清心寡欲,抑或傲慢地不理会是否认识达官显贵。其实,正是要认识达官显贵的欲望深深地驱使着他。正是由于价值的持续颠倒,他才极其看重细节,装出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这一点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印证。当然最先体现在衣着上: 鞋子过长或过窄,无法走路,衣服不是为了抗寒,所以感冒生病。更深层次地说,这会影响他的社交生活(有时候风骚是为了应付商业活动或政治活动)和私人生活: 在极端的举止中,比如风流倜傥,风骚是面对生活的一种姿态,不失高贵、不失深度。于是我会谈到行为风骚。
其他类型的风骚或多或少会归结到这三个概念中,为了划定界限,我常常借鉴一些相似的概念。尽力取悦他人而又不失身的引诱式风骚,让我展开主题,事实上它介于两种行为之间,在之前几本书中我已经描述过。一方面是为爱征战(引诱、献殷勤、调情时,都会使用风骚技巧,但只是为了搭上关系);另一方面是矜持(一本正经的人、装腔作势的人、假正经的人,也会风骚卖俏)。就算唐璜在言谈上、衣着上采用了优雅这个武器,他也只能算作勾引女人的家伙,而算不上风骚男人。莫里哀的作品中,瑟里曼娜是个风骚女人,有很多心上人,但从不做抉择,她拒绝跟随阿尔西斯特去他的地盘,完全是为了继续魅惑城邦和宫廷。还是在《愤世嫉俗者》中,众人的朋友费兰特是男人版的风骚,就像圣西蒙·德·费讷隆一样,可以说“他酷爱取悦别人”,因此他“比任何女人都风骚”。
外表风骚是这项研究的特定对象,它不同于时尚和优雅,我将在引言中展开清晰的分析,而且它有别于奢华或不修边幅,就同一条准绳来看,两者太过对立、太过极端,只有经过矫作的粉饰才能成为风骚;奢华、威严、财富解释了一端;有节制、简洁、贫穷诠释了另一端。
行为风骚被极端地指控成虚伪;然而即使谈不上高尚,也可以表现出由于害怕得不到而去诋毁的时候,内心那种炙热的、感人的真诚。虚伪中完全没有某些人在风流倜傥中所看到的、纯粹精神的方面,愚弄自我的苦痛意识取代了欺骗他人的主观意愿。为爱征战方面,可能更加轻佻,十九世纪时,风骚被分析成物种生存必不可少的战略,数量之多如同免费游戏或者不值一提的小事。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风骚触到了我们的内心深处。我们假模假样地拒绝内心的炙热,却违心地接受内心所排斥的东西,不停地纠结在自身矛盾中,这样风骚就进入,例如优雅所缺乏的动态循环中。自私自利?很有可能: 人的欲念只在于彰显自信、宽慰自己。普遍性?如果看看物种为了保证繁殖子嗣时的聪明劲儿,就会发现人类也如出一辙。就连戏剧中的滑稽角色甚至丑角,都拒绝平庸、拒绝庸俗,无足轻重的小角色都会在帽子上佩戴羽饰。
风骚是“丑”隐藏在“美”中的胚芽,时常显现。它存活在美与丑的夹缝中,当意识觉醒时,当美到极致时,就很可能跌陷在滑稽中,这正是它所在意的,如同弗朗切斯科·阿尔贝隆尼把矜持或爱情的前戏说成是泄溢。这种界限避开了明确意图,避开了阶段分析,风骚属于同样的逻辑。在概念与概念对峙的微弱交界处,它就是主宰。美与丑的交界,正如矜持的正面是有失矜持,反面是不知羞耻。又如泄溢,就是指一只脚踏进无所谓,另一只踏进情爱,这是否定中的肯定,中国的阴阳学说便向我们呈现出一幅清晰画面: 黑鱼白眼,白鱼黑眼,这是在提醒我们,每个定律本身就孕育着对立面。弗朗索瓦·于连分析过的“翻转逻辑”,很好地诠释了行为风骚,这可以让我换个方法来研究矜持3。
美与丑,真与假,这些概念属于很早以前的“身份认同逻辑”,根据鲜明的对照,进行推理。然而风骚,例如矜持,并不适用于身份识别,有破洞的外套与过分华丽的外套都是风骚。风骚的胚芽生根在时尚中,时尚的胚芽蕴藏在风骚中。苏格拉底身上那件没有内衬的外套暴露了贫穷,安地善身上那件则是风骚。迪翁·克里索斯多姆穿的那件则既非贫穷,也非风骚: 它是哲学家们推崇的时尚,在苏格拉底和安地善之后的五个世纪中,它成为某个社会阶层的识别特征,从此以后人们有了非常清楚的身份识别,社会阶层明确地划分了界限。相反,风骚却跳出了这些跨边界地带,它不属于两个毗邻领地的任何一方,又或者归两家共有。它非常活跃,引人注目。为了参加婚礼而盛装打扮,只能算作优雅。照着镜子,孤芳自赏,则是“风骚行为”。然而两者之间,表面上没有任何不同。风骚男人是某个亚当,他没有意识到赤身裸体,却以为自己穿着衣服,且非常得体。人们也可以像分析矜持一样分析风骚,分析它的对立面和补充部分,正因为如此,它激发了我的兴致。
时尚,优雅,风骚
既引诱又拒绝,风骚的这种模糊感持续了两个世纪,只有在某些表达中才能窥见一二:“être en coquetterie(调情)”“avoir une coquetterie dans l�稷wil(眼睛略有些斜视)” ……它越来越被归结为以引诱为目的的外表风骚。在动物世界,雄性炫耀是为了征服雌性、引诱雌性,而现在的风骚是为了相互取悦或自我愉悦而进行引诱: 诱人的内衣注定是为了展示给被诱惑的同伴。外表风骚是最广泛、最常见的研究内容。今天——与古代或与中世纪一样——只能看到夸张的优雅、夸张的时尚,正是这个原因迫使我们划清这三个概念的界限。
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出现在相同领域,而且都注重外表: 衣着、首饰、小饰物、个人卫生、发型、香水和化妆品、人情世故、举止风度、语言…… 吉尔·利波维斯基阐释说,时尚具有三级化的结构特征,虽然有些许差异,但还是适用于优雅,更适用于风骚: 瞬息即逝、引诱、边缘性区分。短暂和引诱一直属于时尚,这一点比在其他两个概念上表现得都要强烈。风骚和优雅可以是两种可持续性行为: 巴尔贝·多尔维利1880年的穿着打扮和1830年的相同。时尚和优雅的共同之处就是引诱,但风骚还有挑衅的一面;格朗基风格,朋克或哥特派运用让人直觉上厌憎的特点,吸引了大众。相反,我认为边缘性区分是风骚对时尚的侵吞,确切地说,渴望通过制造细小差别来改变自身,从而丰富自己,渴望通过依附社交圈的游戏规则或者依附时代大趋势,让自己变得独一无二,这就是风骚的杀手锏;从此以后时尚就被这样诠释,这些概念也被混淆了。此外我们得想想,二十世纪后半叶,大众化时尚又是如何走向用户化风骚的呢?
随着时代的变迁,根据那时使用的词语,这三个词之间形成不同程度的差异。首先遵循渐进性,从不修边幅到时尚、到优雅、再到风骚: 因此风骚可能就是优雅过了头。拉丁语cultus,指优雅的人,最高级cultissimus,指风骚的人。然后是向量对比: 在慎重方面,优雅的人远离时尚(朴素的黑色衣服、裁剪得中规中矩),风骚的人却喜爱炫耀(佩戴各种首饰……)。
我认为这三个法语词语的用法更贴近双重识别,首先体现在识别集体与个体,时尚一直以来都是群体现象: 大家追赶时尚是为了穿得和别人一样,为了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可,相反,优雅和风骚却坚持外表独特。
风骚与优雅之间的差别显示在炫耀与慎重之间的对立,两者都追求新颖,都注重细节,力求傲然于群体之中。但是优雅的境界,只有敏锐的眼睛才能察觉到,至高无上的优雅是长时间地打扮自己,既希望无人察觉,又害怕没人觉察。它自认为朴素自然,或者说很巧妙地让人觉得天然去雕饰,它一丝不苟地诠释着简洁。
相反,风骚却是竭尽全力让人赞服,擅长极致地炫耀直至浮华、俗气,甚至达到丑陋以致于瑕玷。督政府时期的荒诞扭捏者荒诞扭捏者(inc�餺yable),1795年至1799年年间法国督政府时期,说话做作、衣着奇特的年轻人。构建了这种短浅见识,编造了佝偻丑恶。“coquetterie dans l�稷wil”这个习惯用语特指斜视,今天还在使用——这一点不同于优雅。风骚时常表现出无用,表现出过头;优雅则是充分地利用必需之物,穿着和别人一样的衣服,效果却比别人好,这就是优雅;而风骚却添加了无用之物(姿态、娇媚、首饰、脂粉、色彩、流苏……),这反而违背了要突显自己的唯一欲求。
其他词语当然也涉及类似概念。透过优雅,我们看到阶级、与众不同、品位…… 透过时尚,我们看到浪潮、尖叫、漂亮、赶潮流…… 风骚近似于虚荣、自鸣得意、自负、做作、轻浮、无意义、挑剔……
因此,这里所给的定义是一种研究假设,它不能影射“美”和诱惑,而是考虑风骚行为的不同方面,我把风骚称作借助人工技巧追求外表独特。
研究: 风骚毫无症状,它从来不满足,渴求完美到极小的细节。
特点: 时尚是群体或小团体现象,风骚则不同。追随时尚的人,是想要融入群体;而风骚的人,是想要特立独行。相对于群体而言,也会有小团体的风骚。嬉皮士青年或朋克青年追随时尚,而这种时尚放在整个社会中就是风骚。古代哲学家、纳粹分子、纨绔公子,虽然没有在词语上形成“帮伙”,但在整个社会中还是形成了“群体风骚”。此外,有些时尚,尤其在艺术领域,也可以表现用户化风骚,流行特立独行,而怪诞则是集体现象。这是借用独特佩饰把一套流行的衣服穿出个性的艺术,这是用户化风骚的本原。
技巧: 对谎言、欺骗、虚伪的指责要回归到风骚的历史中: 优雅自称“朴素自然”,褒扬较多。风骚则不同,指责较多,但也不尽然就是真相: 我们曾经看到迂回地表露做作的真诚,绝妙地施展做作的朴素。从历史的观点看,问题的关键就是,介于备受青睐的优雅与遭人诋毁的风骚之间的那块试金石。
风骚具有悠久的历史
从最广义上说,如果不考虑道德问题,不露心境构成了这篇论著的主线: 不同文化中,不露心境的形式不同。希腊人对“美与善”很敏感,而且风骚之人割断了(人造)美与美德的关联。罗马人关注自然界;风骚是人工技巧。中世纪崇尚“美和优雅”: 资产阶级的风骚通过服饰彰显尊贵。文艺复兴通过潇洒,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男人风骚的权利。十九世纪结束了柏拉图学派所推崇的内在美等于外在美的理论;卡西莫多这个人物验证了这一点。风骚不再能被感知,就好像一种假象,它注定透过外表让人想到内在美。同样也在这个时代,风骚/矜持这对词在另一个基础上构建起来: 从假象方面而言,风骚拒绝失身,掩盖了屈从的意愿。
如果说风骚具有历史,其实也不能归结为各种各样的夸张着装和怪诞行为,首先应该是不同概念的历史: 外表风骚在这些词之前就已经产生,而后才引发了对引诱式风骚和行为风骚的思考。演说的历史,连同一些斥责或辩护,都融汇到各个时代的价值理念中。同性恋问题、社会阶层之间的困窘、蔑视神的使命……这些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各个时代、各个阶层。
风骚展现的领域和意图也有自己的历史。衣着上可以从昂贵的布料或精致的裁剪来研究;让男人显得与众不同的饰物,可以是一件昂贵的首饰,别在扣眼上的一朵小花或者没什么价值的一件新奇物件。从历史的角度讲,如果风骚的对象是周围亲近的人、征服爱情、朋友、同一社会阶层或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那么风骚更多是个人行为。精神分析法(通过自恋癖这个概念做研究)、社会学和哲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改变了我们对主题的研究方法。
至于习惯做法和行为的历史,已经非常丰富了,而且还设置了研究标杆。这里,问题的关键不是重述男性时尚的无数历史,而是在这许许多多的历史中,找出与风骚有关联的内容: 不露心境,尤其发生在必要时候;过度,区分开风骚和优雅;爱炫耀,尤其体现在毫无理由的细节上;持续追求新意使得风骚遭人指责,其实不然,这些风骚的表现或许又将会变成一种时尚。
整形外科,是一战后为了给“脸部有损伤的人”修复容貌才出现的,因而并不属于风骚。但如果是为了让成年人拥有年轻人的外貌(面部去皱手术),或者让人的容貌突然改变(在皮肤下植入东西),那么就变成风骚了。不露心境、改变本原是风骚的试金石,这种界限非常模糊,而这就是风骚的准则。借助假发找回一点年轻或者遮掩化学治疗的效果,就是风骚了吗?回答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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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对“过度”的评判标准一样,都很模糊。哪里开始?又在哪里停下呢?过度,亨利八世穿的紧身短上衣上嵌了181颗钻石,缝了55颗红宝石,这可能是过了。但是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一种文化到另一种文化,男人小指上不易察觉的钻石就被认为是风骚,但在中世纪,尖长的翘头鞋流行时,就不能称之为风骚了……除非鞋尖超过一定的长度,而且还在限制奢侈法中做了规定。王子们两只脚上穿着的翘头鞋长达60厘米,是平民的四倍。
炫耀与众不同?诚然,标准很主观,有时对此供认不讳。杜伦尼子爵是帕尔玛公爵的囚犯,可他要求侍从给他拿来“制作精美的”衣服,这表现出优雅,但是要求衣服“与众不同”,那就是风骚了。选择一件绣花坎肩的“雄狮”抵挡不住时尚的诱惑;选择不显眼的衣料是优雅,那么特奥菲尔·戈蒂埃又该怎么说呢?他拿给裁缝一件后面系带的坎肩图样,要求为自己做紧身短上衣,而且还要求做成火红的颜色。
持续追求新意: 风骚比时尚先出现,它融汇在时尚中,继而又因其奔放热烈而不同于时尚。斯曼底里戴斯式鞋子只是一种过了气的时尚……除了第一次穿的时候。同样,温莎结扣或者在齐领羊毛套衫上面打领带,这是吉安尼·阿涅利引领的时尚。
在这里,读者找不到有关服饰、首饰、发型、礼貌、奢侈品、卫生、个人卫生、化妆品的历史,甚至也看不到有关“美”和美的辅助因素的历史,但却会找到注重“美”、注重个人身体以及他人身体的历史,这种主观性历史自称非常客观,它必须超越行为,才能面对情感(讨好别人或让自己开心的意愿)、面对内心状态(欲迎还拒的艺术)、甚至面对生活哲学(纨绔公子的反抗,通过对外表的研究,发现自恋癖体现了深层次的真相,体现了每个人的个性)。词语、概念、内心状态的历史具有优先权,然而在各个时代,都会有那么一章用于研究有意义的习惯做法: 古代的发式、中世纪的鞋、古典时代
古典时代(l�皈髉oque classique),或称希腊罗马时代。的假发、十九世纪的领带……
但是在人人都说女性风骚的时候,为什么非要研究男人风骚呢?为此,这得具体说说了。关于男人的题材已经有很多;关于女人的题材更是层出不穷。如果风骚很自然地归属了女人,那么男人风骚就需要说明理由,才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内心状态,更清楚地明确界限。女人的引诱行为,似乎很正常。男人的引诱行为,则表明了异性性爱异常(通过强烈的男子气概引诱女孩而且没有吓跑女孩)或者同性性爱异常。男人不得不自我辩白,比女人还要用力的自我辩白,才能防止别人指责肤浅或者没用。
否认风骚是另外一种风骚,这种矛盾让我们跌入陷阱,永远无法自拔。我的名字中间不写连字符是书写上的风骚,我想证明自己,却跌入知识的风骚,这本书没办法让我走出这个陷阱,但却可能将其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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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不错
评分看题材是通俗,但阐述起来就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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