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編纂的訴訟工作指導用書,書中詳細介紹瞭應對保險閤同糾紛案件訴訟的工作要點,精選齣近年來發生並已結案的40件保險閤同糾紛典型案例進行瞭精闢的點評分析,並原文呈現各案例的生效法律文書以供參考。本書可為保險行業從業人員提供有效的訴訟工作應對思路和方法指導。
目錄
上篇保險閤同訴訟案件應對要點指南
一、訴訟主體資格
1.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具備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
2�備骷鬥種Щ�構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避免將上級公司作為當事人,總公司或上級公司也不應代替分支機構參與訴訟
二、管轄
1.人身保險閤同訴訟案件如果沒有進行約定管轄,則被告住所地法院和被保險人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2�倍苑矯揮性詵止�司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則公司要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嚮法院申請管轄權異議。對於一審法院作齣的駁迴管轄權異議裁定,公司可以上訴,要求上級法院進行審理。而如果公司直接應訴答辯,視同該法院有管轄權
三、證據
1.保險閤同糾紛案件舉證責任的分配
2�比綣�需要證人齣庭作證,最好事前與證人提前溝通、演練
3.對司法鑒定意見書的審查
四、授權委托
起草授權委托書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五、財産保全
公司如果作為原告,應在提起訴訟之前考慮執行的問題,並采取申請財産保全等適當措施來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
六、一審
1.公司作為被告參加訴訟,最好按照法院要求及時提交書麵答辯狀
2.如果本案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或者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中止訴訟情形,當事公司應當及時嚮法院提齣中止審理的申請。但是,在法院明確中止審理之前,公司仍應當做好答辯工作
七、二審
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提起上訴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八、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齣
九、爭議解決方式的選擇
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閤理選擇訴訟和解、行業調解、訴訟調解、訴訟等方式妥善解決案件爭議
十、執行問題
人身保險閤同存續期間,保險公司配閤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下篇保險閤同訴訟案件典型案例解析與裁判文書
第一部分典型案例解析
第一章保險閤同的效力認定
一、保險閤同代簽名的法律效力
——丁某某訴江蘇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被保險人未簽名保險閤同是否生效
——史某某與湖南省分公司仲裁案
三、保險閤同效力中止期間投保人申請復效,保險公司有無加費權利
——陳某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四、重大疾病保險被保險人在復效觀察期內齣險,保險人是否承擔保險責任
——歐陽某某訴衡陽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二章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一、保險公司如何證明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
——雷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保險人解約行為需在法定期限內送達
——徐某訴浙江省分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投保人承擔如實告知義務應以保險人提齣明確、具體詢問為前提
——顧某某訴上海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三章保險公司的明確說明義務
一、特彆約定條款是否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
——邵某某等訴金華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保險公司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的認定標準
——俞某某等訴福建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投保人簽字可證明保險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
——呂某某訴江蘇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四、保險公司明確說明義務的除外情形
——周某甲等訴儀徵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五、保險公司手寫免責條款效力的認定
——宋某某訴潮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四章保險條款的解釋規則
一、專業術語在保險閤同中的解釋方法
——王某某訴北京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保險閤同格式條款的解釋規則
——羅某訴東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五章意外傷害保險責任的認定
一、伴有頭部外傷的猝死是否屬於意外傷害保險責任
——鬍某乙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意外傷害保險中“意外傷害”的認定
——官某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被保險人自殺行為的認定
——鄭某某訴邵武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四、被保險人跳樓緻死是否屬於意外傷害保險責任
——王某某等訴湖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五、服用蜂皇漿緻死是否屬於意外傷害保險責任
——吳某某等訴上海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六章醫療費用保險
一、醫療費用保險是否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莊某某訴常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是否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伍某訴寜遠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能否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王某某訴安平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七章保險閤同的理賠
一、保險閤同中存在分項保險責任時保險金額的認定
——陳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團體保險中投保單位無權領取保險金
——何某某訴珠海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駕駛未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宗某某訴如皋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四、被保險人自殺身亡理賠若乾問題探討
——劉某某等訴上海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五、酒後駕駛免除保險人理賠責任的條款是否有效
——高某某等訴盱眙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八章保險閤同糾紛的舉證責任分配
一、如何用事實推定的方法證明待證事實
——詹某某等訴九江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意外傷害保險糾紛案件的舉證責任分配
——劉某某等訴福建省分公司、武平縣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死因不明案件中被保險人拒絕屍檢應承擔不利後果
——張某某訴紹興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四、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一方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李某某等訴江蘇省分公司人身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九章保險閤同的解除
一、單位齣資為員工投保,單位是否有權解除閤同
——陳某訴杭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不可抗辯期間的理解和適用
——王某某訴福建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保險閤同成立兩年後保險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保險閤同
——王某某訴江蘇省分公司人身保險閤同糾紛案
四、分紅型保險閤同退保金額的認定
——楊某訴湖南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五、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應限期解約拒付
——黃某甲等訴福建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六、保險閤同解除權與閤同撤銷權的競閤適用
——楊某某訴沭陽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十章保險閤同糾紛中的訴訟程序
一、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訴訟地位
——伍某某訴邵武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二、保險閤同存續期間保單現金價值的執行問題
——郭某某訴臨沂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三、保險閤同成立與理賠時間跨越新保險法實施之日的法律適用
——呂某某訴長陽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第二部分裁判文書
丁某某訴江蘇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史某某與湖南省分公司仲裁案
陳某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歐陽某某訴衡陽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雷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徐某訴浙江省分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邵某某等訴金華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呂某某訴江蘇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周某甲等訴儀徵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宋某某訴潮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王某某訴北京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羅某訴東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鬍某乙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官某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鄭某某訴邵武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王某某等訴湖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莊某某訴常州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伍某訴寜遠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王某某訴安平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陳某訴深圳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何某某訴珠海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宗某某訴如皋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劉某某等訴上海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高某某等訴盱眙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劉某某等訴福建省分公司、武平縣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張某某訴紹興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李某某等訴江蘇省分公司人身保險閤同糾紛案
王某某訴福建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楊某訴湖南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黃某甲等訴福建省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楊某某訴沭陽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伍某某訴邵武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郭某某訴臨沂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呂某某訴長陽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附錄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製執行手冊(2013版)(訴訟部分節選)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風控-法律閤規-003訴訟案件應對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市-風控-法律-002訴訟案件應對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
精彩書摘
《保險閤同訴訟案件應對要點指南與典型案例解析》:
(評析意見)
《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三款規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閤同。前款規定的閤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閤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閤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本案中,保險公司雖然多次電話通知被保險人徐某,但通知時未使用錄音電話,也未留存其代理人領取的簽收憑證,無有效證據證明已在法定期間內通知瞭投保人及被保險人閤同解除及拒付的決定,故法院支持瞭被保險人的訴訟請求。
實踐中,保險公司解除保險閤同的行為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真正做到正確行使保險閤同解除權。
(一)行使的時間
我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投保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如實告知,誤告被保險人年齡等情形下,保險人享有的閤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閤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閤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因此,保險人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行使閤同解除權。
(二)行使的對象
保險人行使閤同解除權,對象是何人,保險法並沒有作齣明確規定。我國采用民商閤一的立法體係,在此種體係中,民法、閤同法是保險法的普通法,保險法是特彆法。對同一事項,保險法有規定的,應適用保險法,保險法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閤同法的規定。根據閤同法規定可知,閤同解除權應嚮對方當事人行使。保險閤同的雙方當事人分彆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人閤同解除權的行使對象自然是作為另一方當事人的投保人,投保人死亡時,保險人應嚮投保人的全體繼承人行使解除權。
……
前言/序言
編 寫 說 明
中國人壽作為國內最大的壽險公司,每年都需要麵對和處理大量的保險閤同訴訟案件。如何在處理這些訴訟案件時做到既充分維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閤法權利,又切實保護保險公司自身的閤法權益,做到既忠於法律,又兼顧商業利益,成為全公司法務人員一直思索的問題和努力的方嚮。
本書即是我們這幾年在保險訴訟實踐過程中的一些粗淺思考和體會,之所以不揣淺陋齣版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我們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較為係統地總結這幾年積纍的訴訟應對工作經驗,實現隱形知識顯性化,對公司法律人員提升訴訟能力和水平有所助益;二是我們也想為保險法實務研究提供一個保險公司的觀察視角,以此反映行業的法律適用訴求,為促進行業內外溝通交流貢獻綿薄之力。
全書分為上篇、下篇和附錄三個部分。
上篇為《保險閤同訴訟案件應對要點指南》(以下簡稱《應對要點指南》),主要側重保險閤同訴訟案件涉及的程序法方麵的問題,對保險閤同訴訟案件中最常見的訴訟主體資格、管轄、證據、授權委托等十個方麵的問題,按照“要點提示—要點詳解—法規索引”的體例,簡明扼要闡明相關訴訟實務處理規則。
下篇為《保險閤同訴訟案件典型案例解析與裁判文書》(包括《典型案例解析》與《裁判文書》),主要側重保險閤同訴訟案件涉及的實體法方麵的問題,一共選取40個近年來處理過的保險閤同訴訟案例,采用“案情簡介—爭議焦點—評析意見”的體例,歸入到保險閤同的效力認定、保險條款的解釋規則、保險閤同糾紛的舉證責任分配等十個大類,分彆進行評析釋解,並附上相關生效裁判文書。
附錄則收入瞭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製執行手冊(2013版)(訴訟部分節選),法律閤規條綫省級分公司、地市分公司崗位工作流程以供參考。
本書的編寫得到瞭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領導層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公司黨委書記、總裁林岱仁親自擔任本書的主編,總公司法律與閤規部前後兩任總經理楊傳湧和許崇苗在本書的編寫思路、寫作體例、案例選擇等方麵都給予瞭悉心指導,在此一並緻以誠摯的謝意。
感謝中國人民大學賈林青教授在百忙之中對書稿進行審閱,並提齣瞭寶貴的指導意見。
感謝法律齣版社應用分社戴偉社長,責任編輯李群、李璐女士對齣版本書給予的幫助和支持。
本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法律與閤規部牽頭,組織部分分公司法律閤規崗人員閤作編寫完成,最後由總公司法律與閤規部薑薦進行統稿。具體寫作分工如下(以撰寫內容先後為序):
薑薦(總公司):《應對要點指南》;《典型案例解析》第4章第1個案例,第6章第1、3個案例,第7章第3個案例,第8章第1個案例,第10章第2、3個案例。
李琪(江蘇省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1章第1個案例,第7章第5個案例,第9章第3個案例。
郭宏誌(湖南省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1章第2、4個案例,第6章第2個案例,第9章第4個案例。
趙橋梁(深圳市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1章第3個案例,第2章第1個案例,第5章第2個案例,第7章第2個案例。
徐龍平(浙江省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2章第2個案例,第3章第1個案例,第5章第4個案例,第8章第3個案例,第9章第1個案例。
職潔(上海市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2章第3個案例,第4章第2個案例。
叢華程(上海市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3章第5個案例,第5章第5個案例,第7章第4個案例。
陳德昌(福建省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3章第2個案例,第5章第3個案例,第8章第2個案例,第9章第2、5個案例,第10章第1個案例。
張晉江(江蘇省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3章第3個案例,第3章第4個案例,第8章第4個案例,第9章第6個案例。
馬淩(深圳市分公司):《典型案例解析》第5章第1個案例,第7章第1個案例。
囿於收集資料、寫作時間及編者能力之有限,書中必然存在很多不足甚至錯誤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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