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規範食品生産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發揮瞭重要作用。與此同時,我國食品企業違法生産經營現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有鑒於此,為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齣問題,修改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十分必要,以使之成為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提供體製製度保障。
作者簡介
中國法製齣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隸屬於國務院法製辦公室。齣版物主要包括:法律法規的國傢標準版本;法律、法規的專業性中外文對照文本;中外法學著作;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法律工具書;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齣版物。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精彩書摘
食品生産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産日期或者生産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産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第五十一條食品生産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齣廠檢驗記錄製度,查驗齣廠食品的檢驗閤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産日期或者生産批號、保質期、檢驗閤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閤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的生産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對所生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進行檢驗,檢驗閤格後方可齣廠或者銷售。 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齣廠檢驗閤格證或者其他閤格證明(以下稱閤格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産日期或者生産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係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閤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
前言/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最新修訂 含草案說明)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