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所謂法製有三層含義:一是法製條文本嚮,二是司法程序,三是司法機關。三個要素缺一不可。《中華長江文化大係17·明鏡高懸: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社會》對中國曆史上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社會問題進行瞭全麵的考察,以展示這一地區法製的運行情況以及法製與地方社會的密切關係。全書以時間為序,探討每個朝代法製條文,司法程序,司法機關的發展與流變,並選取當時經典案例加以說明,深入淺齣地介紹瞭長江流域的法製發展史。
作者簡介
申萬裏,1965年8月齣生於山東嘉祥,1996年考入內濛古大學內濛古近現代史研究所中國民族史(濛古史)方嚮碩士研究生,1999年取得碩士學位;同年考入南開大學曆史學院元史方嚮博士研究生,2002年畢業,取得博士學位。2002年7月應聘到武漢大學曆史學院工作,先後任講師、副教授。2005年以來在武漢大學做在職博士後研究至今。主要從事中國古代史的教學與科研工作。研究方嚮為元史、中國古代教育史。2003年以來主持國傢社科基金研究項目“元代教育研究”(目前已經結題,評為良好等級)、國傢博士後基金資助項目“元代江南儒士群體研究”。2003年以來,在《中國史研究》、《史學月刊》、《中央民族大學學報》、《武漢大學學報》、《內濛古大學學報》、《暨南史學》等學術期刊上發錶《元代遊學考》、《宋元鄉飲酒禮考》、《元代廟學考辨》、《元代以學官選注巡檢考》等學術論文二十餘篇,其中兩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宋遼金元史》轉載。
目錄
序一
序二
緒論
第一章 中華文明初步發展時期長江流域法製與社會:先秦、秦漢時邦
第一節 法製建謅
一 夏代的法湘
二 商代的法帶
三 西周的法製
四 春鞦戰國時期的法製
五 秦代的法製
六 漢代的法製
第二節 司法製度
一 司法機關
二 訴訟與審判製度
第三節 案例匯編
小結
第二章 中華帝國成長與成熟階段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社會: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
第一節 法製建設
一 《晉律》與法製的重建
二 南朝對晉律的補充與修改
三 短暫的《開皇律》與《大業律》
四 唐律的製定與修改
第二節 司法製度
一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司法製度:以東晉為例
二 隋唐時期的司法製度:以唐朝為例
三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的司法檢查與司法監督
第三節 罪名
一 東晉時期的罪名
二 唐律中的內容及相關罪名
三 “十惡”大罪的確立
第四節 案例匯編
小結
第三章 長江流域法製與社會的近世曙光:宋朝時期
第一節 法製建設
一 《宋刑統》
二宋代敕令的編撰
第二節 法製與案例
一 立案
二 案件的調查與審理
三 案件的復核與執行
小結
第四章 濛古統治下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社會:元朝時期
第一節 元朝法製的重建:從草原法製到中國傳統法製的嬗變
一 《泰和律》與濛古紮撒並用時期
二 從《中統條格》到《至元新格》
三 從《風憲宏綱》到《大元通誌》
四 《至正條格》
第二節 審判機構與審判程序
一 從一個謀殺案件談起
二 起訴程序
三 審理程序
四 審判機構
第三節 案例匯編
一 元朝法製的五刑與十惡
二 元朝長江流域的法製與政治生活
二 元朝長江流域的法製與地方社會
小結
第五章 重刑治國語境中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社會:明朝時期
第一節 法製建設
一 明朝時期的立法活動
二 明朝法律的內容
第二節 司法製度
一 明朝的司法機構
二 明朝的訴訟製度
三 明朝的審判製度
第三節 案例匯編
一 法製與專製
二 “重典治吏”
三 法製與社會經濟生活
小結
第六章 滿漢一傢語境中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社會:清朝時期(公元1840年以前)
第一節 法製建設
一 清代的法律體係
二 清代法律的內容與特點
第二節 司法製度
一 清代的司法機關
二 清代的訴訟、審判製度
三 清代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司法管轄
第三節 案例匯編
一 清代長江流域的法製與文禍
二 清代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科舉
三 清代長江流域的法製與冤案
四 清代長江流域的法製與百姓生活
五 法製與宗族
小結
結語 碰撞與融閤:古代長江流域法製與社會互動綜述
參考文獻
後記
總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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