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5
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基本信息
書名: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
:32.00元
作者:(美)安東尼劉易斯,何帆
齣版社:暫無
齣版日期:2011-07-01
ISBN:9787301188736
字數:254000
頁碼:316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32開
商品重量:0.459kg
編輯推薦
兩度普利策奬得主安東尼·劉易斯原著,暢銷譯作《九人》譯者何帆翻譯。“我想不齣什麼案子,能比這起案件更有利於促進整個國傢的思想交流瞭。”本書以在美國傢喻戶曉的“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連綫展現瞭200多年來美國言論自由的司法鬥爭史,既理性而堅定地闡述和捍衛瞭批評之聲與新聞自由的真正價值,同時,又一再冷靜地提醒我們,自由不可濫用。
內容提要
1960年,因為一則批評性廣告,警察局長沙利文以誹謗為由,將《紐約時報》告上法庭,並申請巨額賠償。兩審失利後,幾乎被各地政府官員相繼提起的索賠逼至絕境的《紐約時報》,奮起上訴至聯邦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力挽狂瀾,宣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製、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維護瞭媒體、公民批評官員的自由。《紐約時報》資深記者、兩度普利策奬得主安東尼?劉易斯,以翔實史料、生動筆觸,係統迴顧瞭這起新聞自由史上的裏程碑案件,並循此為綫,串接起美國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司法抗爭曆史,完美展現瞭霍姆斯、布蘭代斯、漢德、沃倫、布倫南、布萊剋、韋剋斯勒等法官和律師的形象。
目錄
章 “關注他們的呐喊”
“社論式廣告”的來源形形色色,形式五花八門。人們萬萬沒有想到,1960年3月29日刊齣的這則名為“關注他們的呐喊”的廣告,會在種族議題之外,掀起一輪更大的爭議,不僅成為對新聞自由的巨大考驗,並進而演變為美國言論自由史上的一座裏程碑。
第二章 濛哥馬利的反擊
霍爾在《廣告報》上,發錶瞭一篇氣勢洶洶的社論:“世上有兩類說謊者,一類主動撒謊,一類被動為之,這兩類說謊者在3月29日《紐約時報》的整版廣告中,粗魯地誹謗瞭濛哥馬利市。”他叫囂道:“謊言,謊言,謊言,這就是些一心想募款的三流小說傢捏造齣來的故事,好欺騙那些偏聽偏信、自以為是,實際上卻屁也不知道的北方佬。”
第三章 南方的憂傷
“那些從未感受過種族隔離之苦的人,很容易輕言‘等待’”,馬丁?路德?金寫道,“但是,當你目睹暴徒對你的父母濫用私刑……當你試圖嚮六歲的女兒解釋,為什麼她不能像電視廣告裏那樣在公園嬉戲玩耍,卻愴然詞窮……當你駕車遠行,卻發現沒有一傢旅店願意讓你留宿,而你不得不蜷在車上夜復一夜……當你日復一日被“白人”和“有色人種”這樣的標簽字眼所羞辱……你就會瞭解,‘等待’為什麼對我們那麼艱難。”
第四章 初審失利
沙利文的律師讀到“黑人”一詞時,故意讀成“黑鬼”,還說自己這輩子都這麼念這個詞。法庭上,白人律師都被冠以“先生”頭銜,如“納奇曼先生”、“恩布裏先生”。黑人們卻被稱作“格雷律師”、“剋勞福德律師”、“西伊律師”。僅僅因為膚色不同,他們居然連“先生”這樣的敬語都享受不到。更令人心寒的是,法官對這些統統置若罔聞。
第五章 媒體噤聲
內部人士透露:“《紐約時報》當時正被內部罷工和業務虧損摺騰得焦頭爛額,要是輸瞭這些官司,報紙肯定會完蛋。”對於《紐約時報》根據憲法修正案提起的上訴,阿拉巴馬州高法院用一句話直接駁迴:“美國憲法修正案不保護誹謗言論。”隻要每傢法院都認同上述論點,《紐約時報》將永遠無法勝訴。
第六章 自由的含義
1797年,喬治?華盛頓即將卸去總統之位,告老還鄉,費城《曙光報》發文稱:“此人是我國一切不幸的源頭,今天,他終於可以滾迴老傢,再不能專斷擅權,為害美國瞭。如果有一個時刻值得舉國歡慶,顯然就是此刻。政治邪惡與閤法腐敗,將伴隨華盛頓的黯然離去而退齣曆史舞颱。”政治漫畫傢對華盛頓也毫不手軟,有人甚至把他的頭像安在一頭驢身上。
第七章 言者有罪
共和黨人批評聯邦黨人偏好中央集權和英國政體,骨子裏渴望著皇權。聯邦黨人則認為,共和黨人就是一群雅各賓派,一旦得勢,必會推行法國式的恐怖政治。1798年,夫人阿比蓋爾?亞當斯在給友人的信中寫道,親法集團,也就是共和黨人,正孜孜不倦地在全國“播下邪惡、無神論、腐敗和造謠惑眾的種子”。
第八章 “人生就是一場實驗”
1919年,年輕的漢德法官再次緻信霍姆斯,認為隻有“直接煽動”不法行為的言論方可追懲。他說,“既然案件發生時,正趕上民意沸騰,這種情況下,讓陪審團來判定某種言論的‘傾嚮’,恐怕效果不佳……據我所知,1918年的社會氣氛就是如此”。對此觀點,聲望正如日中天的霍姆斯大法官頗不以為然。然後,五十年後,高法院在“布蘭登伯格訴俄亥俄州案”中,卻正式采納瞭漢德的觀點。
第九章 的異議者
霍姆斯大法官風流倜儻,對美酒佳人一嚮來者不拒。內戰期間,他明知戰事殘酷,卻投筆從戎,三度負傷。他認為社會改革運動難成大器,卻支持改革者們放手一試。布蘭代斯大法官嚮來不近煙酒,一生緻力於推動社會改革。霍姆斯習慣撰寫簡短有力,卻含義模糊的判決意見。布蘭代斯則喜歡長篇大論,分析各種社會問題。兩位性格迥異的大法官,在那個特殊時代,成為言論自由堅決的捍衛者,和高法院的異議者。
第十章 “三天過去瞭,共和國安然無恙!”
在高法院,明尼蘇達州助理司法總長詹姆斯?馬卡姆援引霍姆斯大法官1907年在“帕特森訴科羅拉多州案”的判決意見,認為修正案隻禁止“對齣版的事前限製”。他話音未落,九十高齡的霍姆斯大法官突然插話:“寫那些話時,我還很年輕,馬卡姆先生。現在,我已經不這麼想瞭。”
第十一章 嚮高法院進軍
多年之後,韋剋斯勒迴憶道:“接下這個案子前,我對誹謗法沒什麼瞭解。做案件背景分析期間,當我意識到必須由被告來承擔舉證責任時,我受到極大震撼。那種感覺我至今記憶猶新,實在令人措手不及、驚懼不已。或許因為陪審團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比較溫和,過去,我一直以為誹謗法隻是紙上談兵,根本沒有在這個國傢適用過。”
第十二章 “永遠都不是時候”
“公民自由聯盟”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見書提齣,連廣告言論都要追懲,恰恰說明對政治自由的打壓到瞭令人發指的地步。意見書寫道:“就算這是一起誹謗案件,可是,《紐約時報》僅僅因為一則政治廣告,就涉嫌誹謗,並被判巨額賠償。如果連報紙都會因廣告中的無心之失而付齣慘痛代價,還有哪個異議團體敢藉助齣版,錶達他們對公共事務的看法?”
第十三章 高司法殿堂上的交鋒
沙利文的律師納奇曼堅持認為,《紐約時報》不作迴應,就錶示默認。首席大法官沃倫因在“布朗訴教育局案”中推動廢除校園種族隔離,近十年來,被南方人以各種方式惡毒謾罵、譏諷。他笑著說:“在高法院,至少有一個成員,這些年被來自全國各地的信件攻擊謾罵,並指責他誹謗。如果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這樣的事,是不是必須迴信說明,或者承擔五十萬美金的判罰?”
第十四章 批評官員的自由
雨果?布萊剋大法官將意見草稿提交其他大法官傳閱時,附瞭封親筆信給布倫南大法官。他說:“您當然明白,除瞭我保留的立場和我的協同意見,我認為您在‘《紐約時報》案’中的錶現十分齣色,在保障思想傳播的權利方麵,您不僅恪盡職守,還嚮前邁進瞭一大步。”
第十五章 “這是值得當街起舞的時刻”
後人多對這樣一個問題充滿好奇,如果沙利文當時的索賠金額沒有那麼高,《紐約時報》是否會不斷上訴?這場官司會被高法院受理麼?大法官們是否還會為此重新界定修正案的含義?在本案二十周年紀念研討會上,一審代錶《紐約時報》齣庭的埃裏剋?恩布裏談及本案賠償金額時,調侃納奇曼說:“這起案件能進入高法院,羅蘭居功至偉,如果他當時隻嚮我們索賠5萬美元,我們纔懶得把官司打到那兒去呢。”
第十六章 判決背後的紛爭
周一一大早,哈倫大法官就緻信全體大法官,信中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已通知布倫南弟兄,現在希望其他弟兄也知道,我已撤迴自己在這起案件中的單獨備忘錄,並無條件地加入多數意見。”
第十七章 連鎖反應
福塔斯大法官單獨提齣異議意見,他指齣,越是發布對政府官員不利的報道,媒體越是應承擔“查證真僞的義務”。末瞭,他意味深長地總結道:“公務員也是人啊!”
第十八章 “舞已結束”
經此一役,《電訊報》鬥誌盡喪,從此放棄報道政府的不法行為,並要求記者給任何采訪對象發函前,必先徵求編輯意見,甚至銷毀瞭所有日後可能引發誹謗訴訟的信函、便條。一次,有人嚮《電訊報》爆料說,當地一位警長涉嫌濫用職權,編輯不僅放棄這一選題,還語重心長地告誡記者:“這次還是讓彆人去冒險吧。”
第十九章 重繪藍圖?
《好色客》的律師艾倫?艾薩剋曼迴答,在華盛頓時代,也有人在漫畫中把他畫成一頭驢。斯卡利亞大法官迴應:“這個我不介意。我想,華盛頓也不會介意。但本案情形要過分得多,這可是說你和你母親在洗手間亂倫啊。”艾薩剋曼說:“我們這裏討論的是格調高低問題嗎?就像您之前說的,沒有人會因此相信傑瑞?福爾韋爾亂倫過。”以政治漫畫嘲弄公眾人物或政客,本來就是美國延續至今的一項古老傳統。
第二十章 樂觀主義者
“五角大樓文件案”中,政府無法說明文件刊齣後會導緻何種危險,被法庭駁迴禁令申請。默裏?格法因法官在裁定中寫道:“國傢安全並非自由堡壘內的價值。安全必須建立在自由體製的價值之上。為瞭人民的錶達自由和知情權等更為重要的價值,政府必須容忍一個不斷找茬的新聞界,一個頑固倔強的新聞界,一個無所不在的新聞界。”
作者介紹
安東尼·劉易斯(AnthonyLewis),1927年3月生於紐約,畢業於哈佛學院。曾任《紐約時報》周日版編輯(1948—1952)、駐華盛頓司法事務報道記者(1955—1964)、倫敦記者站主任(1965—1972)、專欄作者(1969—2001),目前是《紐約書評》專欄作者。1955年、1963年兩度獲普利策奬。劉易斯曾在哈佛大學執教(1974—1989),並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修正案與新聞自由。著有《吉迪恩的號角》(Gideon’sTrumpet)、《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國革命》(Portrait of a Decade: The Second AmericanRevolution)、《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修正案簡史》(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Hate: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Amendment)。劉易斯的妻子是馬薩諸塞州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馬歇爾,兩人現居馬薩諸塞州坎布裏奇。
何帆,1978年生,湖北襄樊人,現為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大法官說瞭算:美國司法觀察筆記》(法律齣版社,2010)、《刑事沒收研究》(法律齣版社,2007)、《刑民交叉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中國法製齣版社,2007),譯有《九人:美國高法院風雲》(上海三聯,2010)、《大法官是這樣煉成的:哈裏?布萊剋門的高法院之路》(中國法製齣版社,2011)、《作為法律史學傢的狄更斯》(上海三聯,2009)、《玩轉民主:美國大法官眼中的司法與民意》(法律齣版社,2011)。主編有“美國高法院大法官傳記譯叢”。曾為《南方周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看曆史》雜誌專欄作者。
文摘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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