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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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寥数笔便勾勒一个故事,三两句话已是缠绵悱恻,令读者顿生无限遐思。她以极其平淡的语调传递至绝望的情绪,但绝望的尽头仍有星点光火,照亮灰暗百态,给人温暖和开怀。
每个人都有母亲。没有母亲,就没有我们。
我有母亲,自然,同时我亦是别人的母亲。
许久许久之前,我已领悟到生命的奇妙,为了这个原因,我尊重我母亲,至于我爱母亲,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母亲与别人的母亲有点不一样。
她很年轻。
通常来说,一个三十四岁的中年妇人的母亲,应该穿着灰色丝旗袍,梳个髻,一脸慈祥的皱纹,一开口便“孩子呀,娘是为你好……”闲时弄了粥饭面点,逼着女儿吃下去。
我母亲却不是这样的,母亲只比我大十七岁。或者你会说,呵,一个五十一岁的女人也就是老女人了,但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我母亲的缘故,但凡见过她的人,都不置信一个女人可以保养得那么好,风姿绰约,比起她的女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实上,我的女儿,十七岁的陶陶,常常说:“我情愿外婆做我的母亲,她长得美,打扮时髦,而且思想开通。”
母亲长得美,是因为她的母亲、我的外婆,是一个美女,她得了她的遗传,轮到我,就没有那么幸运,我长得像我爹。而陶陶,她得天独厚,我母亲、她外婆的一切优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
我是最不幸的夹心阶层,成为美女的女儿,以及美女的母亲,但我本身,长得并不太美。
我有一位仍然穿猄皮裤子的母亲,与正在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儿,我无所适从,只得做了一大堆旗袍穿。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比母亲还老。
亲友都说:“之俊同她母亲,看上去像是两姐妹。”
他们又说:“陶陶同她母亲看上去也像两姐妹。”
这时候母亲会啐他们:“发神经,再说下去,外婆同外孙女都快变成两姐妹了!”连命运都是遗传性的。每隔十七年,我们家便有一个女儿出生,还有什么话好说。
三个女人并不在一起住。
母亲同老女佣一姐住老房子。一姐是她自一九五○年以六十元港币雇下的顺德籍女佣,相依为命。
我自己在一层中级公寓。
陶陶住学校宿舍,假日周末两边走。
说到这里,应该有人发觉我们生活中好似欠缺了什么。
男人。
我的父亲呢?陶陶的外公在什么地方?
父亲很早便与母亲分开,另娶了一位广东妇女,再养了两个儿子,与陶陶差不多年纪。
他们之间的故事,犹如一列出了轨的火车,又长又悲。
我的母亲很特别,不见得每个老女人都有一段情,但她有许多过去,铺张地说出来,也许就是一篇张爱玲式的小说。
陆陆续续,在她的申诉与抱怨中,一点点积聚,我获得资料,了解她生命中的遗憾与不如意。
都是为了男人。
男人不与我们住,不代表我们不受男人的困惑。
陶陶的父亲,也已与我分开良久良久。
我们的家,此刻似个女儿国,无限的惆怅,多说无益。
不过陶陶是我们生活中的光辉。
从没有后悔把她生下来。
从小她就是个可人儿,住在外婆家,由一姐把她带大。
一姐本来要辞工,两只手摇得似拨浪鼓,说受够了我小时候的急脾气,这下子她也老了,不能起早落夜地带小娃娃。但是孩子一抱到她面前,她就软化了。
陶陶出生时小得可怜,才二公斤左右,粉红色,整张脸褪着皮,额角头上的皱纹比小沙皮狗还多几层,微弱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来,又没有头发,丑得离奇。
我哭个不停,我以为初生婴儿都像小安琪儿,滚胖的面孔,藕般一截截雪白的手臂,谁晓得经过莫大的痛苦后,生下一只似小老鼠的家伙。
我根本不愿意去碰陶陶,很久也没有替她取名字。
这个名字是叶伯伯取的。
叶伯伯是谁?慢慢你会知道的。
叶伯伯说:“‘陶’,快乐的样子,瓦器与瓷器的统称,造就人才,修养品格谓之陶冶,这是个好字,她又是女婴,叫陶陶吧。”
陶陶就是这样成为陶陶。
母亲升级做外婆,非常受震荡,她困惑地说:“别的女人轻易可以瞒岁数,我却不能,外孙都出世了,真是命苦。”
命苦是真的,因为不能瞒岁数而呻命苦是假的。
因为婴儿实在丑与可怜,大家都爱她。
一晃眼便十七年。
有很多事不想故意去记得它,怕悔恨太多,但陶陶一直给这个家带来快乐欢笑。
最令人惊奇的,是陶陶越来越漂亮,成为我们生命中的宝石。
母亲喜欢说:“一看就知道她是上海人,皮子雪白。”
她痛恨广东人,因为父亲另娶了广东女人。
其实现在已经不流行了。现在作兴痛恨台湾女人。
所以母亲外表最时髦,内心仍然是古旧过时的,像一间装修得非常合时的老房子,她此刻住的房子。
房子还是外公的钱买的。她自父亲那里,除了一颗破碎的心,什么也没得到。
她老是说:“咱们家的女人,没有本事。”
我总寄希望于将来:“看陶陶的了。”
这一日是周末,母亲与女儿都在我家。
我极度不开心,因为陶陶的男朋友不合我意。
他是个十八九岁的西洋人,不知混着什么血统,许是葡萄牙,许是英国,眼睛黄黄的,阴沉得不得了,身板高大,颇会得玩,最讨厌的还数他的职业,竟是个男模特儿。
陶陶与他走了一段日子,最近打算与他到菲律宾旅行。
我极力反对。
陶陶举起双手笑:“我投降,凡是母亲都要反对这种事,你也不能例外?妈妈,我可以告诉你,即使我同乔其奥在一起,我仍然爱你。”
“我不喜欢那男子。”我说。
“你不必喜欢他,我喜欢就行了。”
我很不开心,默默坐下。
陶陶的外婆幸灾乐祸:“你现在知道烦恼了吧,之俊,那时我劝你,也费过一大把劲,结果如何?”
……
书是盗版的,质量奇差
评分好
评分搞活动买的 很便宜 但是外观磕碰了[感觉网购经常有] 虽然不影响阅读 但是不美观
评分一发既往支持和收集她的作品
评分书轻轻的,期待
评分现在书基本都在京东购买了,做活动的时候特别划算,99-50
评分一般,没期待中好看。不建议购买。
评分非常好看非常好看非常好看
评分第一章 清晨,宁静的海面,粼粼微波中,闪耀着初升太阳的金色光芒。 离海岸一英里的地方,一艘渔船在下饵捕鱼,海鸥们有早饭了,这个消息在长空旋即传开。刹那间,成千上万只海鸥飞来,东躲西闪争抢一点早饭。又一个忙碌的日子开始了。 只有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远离群鸥、海岸和渔船,在远处独自练习飞翔。 飞到一百英尺的高空时,他垂低蹼足,仰起尖喙,努力把双翅弯成一条曲线。他开始放慢速度,直到风在耳边低语,直到海洋在身下恢复了平静。他眯起双眼,集中精力,屏住呼吸,努力使身体再弯一些……再……弯……一……英寸……突然间,羽毛蓬散开来,他失速了,向下坠去。 你知道,海鸥从不畏缩,从不失速。生为海鸥,在半空中失速简直丢脸、可耻。 但,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并不感到羞愧。他重新伸展双翅,再颤抖着弯成曲线一一放慢速度,再放慢,又失速坠落…… 他是那样非同一般。 大多数海鸥不愿自找麻烦去学更多的飞翔技巧,只满足于简单地飞到岸边觅取食物,然后再飞去。他们并不在乎飞翔,在乎的只是吃。然而,对于这只海鸥,飞翔远比吃重要。 他发现,这种想法使他不受欢迎。甚至连父母也不理解他为什么整日独处,成百上千次地苦练低空滑翔。 有些事他也不明白,比如,要是在离水面不到半翼幅的高度飞行,他就能在空中停留更久一点,也不太费力。他滑翔结束时,不是像普通海鸥一样双脚朝下踩人海中,溅得水花四起,而是双脚紧贴身体,以流线型触及海面,只留下一道又平又长的水痕.当他收着双脚滑到海滩上,然后步测自己在沙中滑行的距离时,目睹这一切的父母真是忧虑万分。 “为什么?乔,为什么?”母亲问道,“难道像大家一样就那么难吗?为什么你不能放下低飞的事让鹈鹕和信天翁去做呢?为什么不吃点东西?儿子,你已经瘤得皮包骨头了!’ “妈妈,我不管什么皮或骨头。我只想知道我在天上能干什么,干不成什么,只想知道这些。” “你看,乔纳森,”父亲不无慈爱地说,“冬天快来了,船也少了,水面的鱼要深游了。要是你非学不可,就学学怎么抢食吧。飞行当然是好事,可是,滑翔不能当饭吃呀。别忘了,会飞不过是为了吃。” 乔纳森顺从地点点头。接下来的几天,他努力像别的海鸥一样做。他真的努力了,在码头和渔船周围与群鸥一起尖叫、盘旋,争抢小鱼小虾或面包渣。可是,他做不下去。 太没意思了!他一边想着,一边故意把一只辛苦得来的凤尾鱼抛给在后面追逐的饥饿的老海鸥。我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学习飞翔。要学的东西还有那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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