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2012) [Code for Geo-engineering Sites 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o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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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20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2012)》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规划勘察;5.详细规划勘察;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9.勘察报告编制。
内页插图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总体规划勘察
4.1 一般规定
4.2 勘察要求
4.3 分析与评价
5 详细规划勘察
5.1 一般规定
5.2 勘察要求
5.3 分析与评价
6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6.1 一般规定
6.2 工作要求
7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7.1 一般规定
7.2 调查、分析与评价
8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8.1 一般规定
8.2 场地稳定性评价
8.3 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9 勘察报告编制
9.1 一般规定
9.2 基本要求
附录A 规划勘察等级划分
附录B 规划勘察图例
附录C 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分级
附录D 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因子的定量标准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6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6.1一般规定
6.1.1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范围宜根据规划阶段、场地复杂程度确定。
6.1.2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所用地形图的比例尺,宜比编制成果图比例尺大一级。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和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体规划勘察可选用1:5000~1:50000比例尺;
2详细规划勘察可选用1:1000~1:5000比例尺;
3 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时,比例尺可适当放大;
4地质界线和地质观测点的测绘精度,在相应比例尺图上不应低于3mm。
6.1.3规划勘察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可利用航空摄影或卫星资料进行遥感地质解译。
6.2工作要求
6.2.1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方法应根据规划阶段、已有资料和场地复杂程度综合确定。
6.2.2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前应搜集下列资料:
1 比例尺满足测绘精度要求的地形图;
2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地质等资料;
3有关的遥感影像图片及其解译资料;
4其他与勘察评价相关的水文、气象、地震、工程建设等资料。
6.2.3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地貌特征,地貌单元;
2岩土的年代、成因、性质和分布;
3各类岩体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发育程度;
4地下水的类型、补给来源、径流与排泄条件,含水层的岩性特征、埋藏深度、水位变化、污染情况及其与地表水体的关系,井、泉位置;
5最高洪水位及其发生时间、淹没范围;
6气象、水文、植被、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7地质构造的性质、分布、特征及断裂的活动性;
8禾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形成、分布、形态、规模及发育程度;
9 已有建(构)筑物及城市基础设施破坏性变形情况和相应的工程防护经验。
6.2.4工程地质测绘应根据任务要求及场地特征,采用实地测绘法、遥感解译法或多方法相结合的方式。
6.2.5采用实地测绘法时,地质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地质构造线、地质接触线、地貌单元分界线、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段等代表性部位,应布设观测点;
2当基岩露头较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探坑或探槽;
3观测点的间距宜控制在图上距离2cm~6cm,并可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结合对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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