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司法實踐中,基本問題是根本性的,具體問題的不清晰往往最終要迴到“原點”,追問到基本問題之上,在基本問題上刨根問底,尋求支持和答案。
《知識産權法律適用的基本問題:司法哲學、司法政策與裁判方法》針對知識産權法律適用的基本問題,研究知識産權司法哲學、司法政策及裁判方法,探索法官在裁判中適用知識産權法的基本態度、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
希望《知識産權法律適用的基本問題:司法哲學、司法政策與裁判方法》可以為知識産權領域那些層齣不窮的疑難復雜問題尋得解決之道,為知識産權司法工作人員提供思路方法指引,幫助您找到打開知識産權司法“門閂與暗碼”的鑰匙。
作者簡介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知識産權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法學(民商法專業)博士。中國法學會知識産權研究會、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和國際保護知識産權協會中國分會副會長,中國知識産權研究會副理事長。兼任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被評為全國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已齣版《法律方法論》(三捲本)、《司法理念與裁判方法》、《司法哲學與裁判方法》、《商標與不正當競爭法原理和判例》、《反壟斷法原理》、《反不正當競爭法原理》、《商業秘密保護法原理》、《閤同法原理》、《公司法要論》、《商標法適用的基本問題》等20餘部專著。
內頁插圖
目錄
緒論:仰望星空與腳踏實地
第一章 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
第一節 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現實性與目標性
一、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現實性
二、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目標性
第二節 人民法院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
一、近年來的重要闡釋
二、發揮主導作用的特性
第三節 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要求
一、站在新的曆史起點上
二、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的幾項具體要求
第二章 當前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政策
第一節 加強保護、分門彆類與寬嚴適度
一、司法的政策功能與司法政策
二、宏觀司法政策及其依據
三、三者之間的辯證關係
第二節 宏觀司法政策的基本理解
一、加強保護是基本定位
二、分門彆類和區彆對待是基本方法
三、寬嚴適度是基本策略
第三節 涉文化領域的知識産權司法政策
一、強化利益平衡觀念
二、強度與高度的協調統
三、權利保護、産業發展和信息傳播
四、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
第四節 科技領域的知識産權司法政策
一、適當加大專利權的保護力度
二、閤理界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和強度
三、等同侵權的適當限製適用
四、確保有創造性的發明取得專利權
五、妥善處理專利與標準的關係
第五節 商業標識保護領域的司法政策
一、商標司法保護的十六字政策
二、最大限度地劃清商業標識之間的邊界
三、商業標識權利衝突的司法政策
第六節 馳名商標保護的司法政策
一、指導思想與政策取嚮
二、馳名商標保護的法律定位
三、加大馳名商標保護力度
四、繼續加強馳名商標司法保護的規範化
第七節 反不正當競爭司法政策
一、一種有限的補充性保護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兩條主綫
三、優先、補充與競閤的三重關係
四、原則規定與特彆規定的關係
五、馬達慶案闡述的反不正當競爭基本司法政策
第八節 知識産權司法政策的理論與實證分析
一、客體法定程度的差異
二、有期限限製與無期限限製
三、權利範圍的嚴格限定性與邊界延伸性
四、重閤保護上的不同態度
……
第三章 疑難案件的審判思路
第四章 以創新的思路保護創新
第五章 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理論創新
第六章 私權保護與公法調整
第七章 知識産權的功利性、政策性與道德性
第八章 私人産權與公共領域的關係
第九章 技術中立及侵權行為認定的關係
第十章 知識産權司法中的公平正義
第十一章 知識産權司法的依法性與能動性
第十二章 知識産權司法中的規則、裁量與平衡
第十三章 知識産權司法中曆史與現實的關係
第十四章 知識産權司法的主觀性與客觀性
第十五章 知識産權司法的差異性與統一性
第十六章 知識産權的形式司法與實質司法
第十七章 餘論:裁判的境界
附論:司法如何善待民意
後記
精彩書摘
這裏齣現瞭一種新的情形,它如果不割裂自身就無法塞進任何現有的模子。當我們遇到這種情形時,能夠得到這位或那位法官贊許的選擇,大多是由法官有關法律之目的、司法責任的功能等觀念決定的;而這些目的和功能的問題屬於哲學問題。”①這種“追求終極觀念的理論”就是哲學。我在裁判中深刻地體會到,在裁判的方嚮模糊不清時,在相互衝突的裁判結論難以取捨時,總會自覺不自覺地尋求司法哲學的支援,在司法哲學的導引下豁然開朗和覓得路徑。如像公平正義這樣的終極性法律和司法理念,看上去高度抽象和高高在上,在裁判中派不上用場,但實際上,在裁判中都可以轉化為具體的裁判標準,決定裁判結果的最終選擇。某些看似符閤法律文義和法律邏輯的裁判選項,倘若與我們的公正感格格不入,我們當然要另闢蹊徑,放棄這種選擇。司法哲學是一種形而上的理念、意識或者思想,是司法中的“道”。它如影隨形地融會於法律適用的過程之中,成為法律適用的靈魂和主導。當然,抽象地界定司法哲學的含義和邊界,通常總難以令人滿意,甚至有的哲人說:“不存在一個為人們普遍接受的哲學定義,再作不計其數的努力也無濟於事”,但具體的描述倒是可以給我們提供有益的幫助。司法哲學體現為司法中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在法律適用中可以具體化為法律觀和法律方法論。
法律的目的、價值、功能等基本問題,法官和司法的價值觀,都可以列入司法哲學的範圍,都可以指引具體的裁判。在裁決疑難案件時,往往會訴諸法律或者法理的這些“原點”,從中獲得指引,在此基礎上智慧地選擇路徑,獲得答案。如卡多佐所說:“法律的産生、法律的成長、法律的功能和法律的目的,這些術語看起來普遍抽象,高高在上,漠視現實,無法引起法律探索者的興趣。但相信我,事實並非如此。正是這些普遍性和抽象性,指導法律思維,左右法官意誌,在平衡産生動搖時決定疑難案件的結果。大體說來,每個判決提齣的問題其實都涉及一種有關法律起源和目的的哲學,這一哲學盡管非常隱蔽,實際卻是最終的裁決者。它會接受一套主張,修正另一套主張,否決其他主張,甚至被作為終審法庭留意待用。它通常會顯得支離破碎,未經係統整理。這一哲學帝國的臣民有時甚至意識不到它的存在。無論律師還是法官,在采納這種主張或者放棄這種主張時,並不總能意識到正是哲學促使他麵對某一主張時究竟前進還是後退。然而,驅趕它們的大棒就在那兒。”②
亦如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長巴拉剋所說:“在某些情況下,法官所享有的自由裁量權允許他在有限的選擇中,根據自己的觀點進行選擇。法官應當如何選擇?
……
前言/序言
比較法視野下的知識産權製度演變與未來趨勢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全球主要法域中知識産權製度的曆史發展脈絡、核心理論基礎以及在數字化和全球化背景下麵臨的最新挑戰與應對策略。不同於聚焦特定法律條文或國內司法實踐的著作,本書采取宏觀的比較法視角,旨在勾勒齣知識産權保護理念如何在不同法律傳統和經濟發展階段中進行調適、衝突與融閤的全景圖。 全書結構分為五個部分,層層遞進地展現瞭知識産權理論構建的復雜性與實踐運用的動態性。 第一部分:知識産權理念的法源溯源與早期形態(Foundation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ncepts) 本部分追溯瞭知識産權概念從早期行會特權、印刷術發明帶來的壟斷需求,到近代成文法典的建立過程。重點分析瞭英國的“抑止與激勵”理論與歐洲大陸的“自然權利說”在知識産權激勵機製構建上的差異。 技術秘密的早期保護實踐: 探討瞭在專利製度尚未成熟前,工匠行會和早期手工業者如何通過閤同法和信義義務來維護其技術訣竅,並將其與現代商業秘密保護進行對比。 版權法的地理邊界與早期國際努力: 詳述瞭《伯爾尼公約》誕生前的各國國內法差異,特彆分析瞭美國在早期版權立法中對本國利益的傾嚮性保護策略,以及由此催生的國際協調需求。 商標的起源與公共利益考量: 考察瞭商標從單純的産地標記,如何演變為區彆性標誌與信譽載體,以及消費者保護理念如何逐漸滲入商標立法。 第二部分:全球化與標準化進程中的知識産權衝突與整閤(Glob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and Jurisdictional Conflicts) 隨著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TRIPS 協定)的生效,知識産權保護進入瞭前所未有的標準化時代。本部分的核心在於分析這種“自上而下”的國際規則如何與既有的地區性法律體係産生摩擦與再構造。 TRIPS 協定下的最低標準張力: 詳細剖析瞭TRIPS協定在專利權期限、強製許可範圍以及執法程序等方麵對發展中國傢和發達國傢法律體係提齣的要求,尤其關注發展中國傢如何利用“公共利益保留條款”進行國內法調整的案例。 信息時代的法律適應性挑戰: 重點研究瞭數字技術(如P2P、流媒體)對傳統著作權地域性原則的衝擊。分析瞭WIPO一係列條約(如《錶演和錄音製品條約》)在彌閤國內法與國際技術發展鴻溝中的努力與局限性。 區域一體化中的知識産權治理模式: 以歐盟的統一專利製度建設和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USMCA)對知識産權條款的演進為例,探討瞭區域經濟整閤如何塑造超越國傢層麵的知識産權治理機製。 第三部分:特定客體的前沿保護範式比較(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pecialized IP Protections) 知識産權的保護對象日益精細化,本部分將重點放在當前最具爭議性或發展最快的幾個領域,進行跨法域的比較研究。 生物技術與專利範圍的界限: 對比美國最高法院在“司法可專利性”問題上的立場(如Myriad案),與歐洲專利公約在排除人類胚胎研究等倫理問題上的處理方式。探討瞭生命科學研究的開放性與專有性之間的永恒張力。 地理標誌(GI)保護的文化經濟學: 比較歐盟基於“風土人情”的GI保護模式與美國基於“原産地名稱”和普通法商標法的差異。分析瞭新興市場經濟體在保護本土特色産品(如茶葉、手工藝品)時,如何選擇引入或發展GI製度。 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權利歸屬: 這是一個新興的理論前沿。本部分探討瞭不同法域(如英國的“計算機生成作品”的作者推定、歐盟的“數據庫權利”的潛在適用性)如何試圖將傳統“作者”概念延伸至非人類主體所創造的成果,並預測未來可能的法律範式轉換。 第四部分:知識産權執法與救濟機製的效能評估(Efficacy of Enforcement Regimes and Remedies) 有效的法律體係不僅依賴於良好的實體法規定,更依賴於高效的司法和行政救濟。本部分將評估不同司法體係在製裁侵權行為方麵的實踐差異。 行政執法與快速救濟機製: 比較瞭海關在知識産權邊境管控中的職權範圍,以及各國知識産權專門法院(如德國的區域法院或中國的知識産權法庭)在處理復雜技術案件中的專業化程度和審理速度。 法定損害賠償與懲罰性賠償的分配哲學: 分析瞭英美法係中懲罰性賠償製度對侵權者的威懾作用,並將其與大陸法係中主要依賴“實際損失”或“抽象法定賠償”的計算方法進行對比。探討瞭損害賠償的多少如何影響創新活動的“風險-迴報”比。 平颱責任與“通知-移除”機製的國際演變: 重點分析瞭美國DMCA法案下的“安全港”條款與歐盟《數字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中對內容分享平颱承擔更積極“過濾”或“授權”義務的規定之間的核心差異,以及這種差異對全球互聯網內容分發的影響。 第五部分:知識産權治理的未來方嚮與可持續發展(Future Trajectories in IP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 在氣候變化、公共衛生危機(如大流行病)和技術顛覆的背景下,知識産權製度正麵臨對其“公共利益”職能的重新審視。 專利的公共健康與強製許可的新實踐: 聚焦於全球公共衛生危機中,關於知識産權暫停(Waiver)的國際辯論,並分析瞭各國政府在必要時運用強製許可(Compulsory Licensing)來平衡人權與創新激勵的司法和行政先例。 開放科學與知識共享運動的法律張力: 探討瞭開源軟件運動、預印本服務器等知識共享模式,如何挑戰傳統排他性權利的絕對性。分析瞭知識共享許可協議(Creative Commons)在不同法域的法律效力及對傳統許可閤同法的衝擊。 環境可持續性與知識産權政策的整閤: 考察瞭如何通過專利製度激勵綠色技術(如碳捕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與傳播,以及在國際氣候協定框架下,專利轉讓和技術轉移的法律機製設計。 本書適閤法學、經濟學、技術政策研究人員以及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者深入參考。它不提供即刻的“最佳實踐”答案,而是提供一個多角度、深層次的理論框架,以理解和應對知識産權在全球化和技術革命中的持續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