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黨的十七大提齣要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2010年召開的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明確提齣,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溫傢寶總理強調,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是我國政治體製改革邁齣的重要一步,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內頁插圖
目錄
關於發布《海運齣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的聯閤通知 ((85)國檢四聯字217號)
關於執行《海運齣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85)交海字1318號)
關於海運齣口氣體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問題的補充通知((86)交海字740號)
關於對海運齣口危險貨物包裝實施檢驗周期和包裝標記的通知 (國檢鑒[1990]25l號)
齣口商品運輸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國傢商檢局令第3號)
關於《海運齣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補充規定的通知 ((91)交運字25l號)
齣口商品運輸包裝檢驗工作若乾規定(國檢鑒[1991]293號)
關於印發《進口成套設備檢驗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國檢監[1993]38號)
關於發布《空運進齣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的聯閤通知 (國檢務聯[1995]2號)
焦炭齣口管理暫行辦法 (外經貿管發[1995]436號)
關於對海運齣口危險貨物小型氣體容器包裝實施檢驗和管理的通知 (國檢務聯[1995]229號)
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控製境外廢物嚮我國轉移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國檢檢[1995]309號)
關於頒布《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環控[1996]204號)
關於對進口廢物實施檢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檢檢聯[1996]115號)
關於頒布《關於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環控[1996]629號)
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受放射性汙染的廢舊金屬進口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國檢檢函[1997]56號)
發布《關於限製電池産品汞含量的規定》的通知(輕總行管[1997]14號)
關於印發《對外援助物資檢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檢檢聯[1998]113號)
關於發布《鐵路運輸齣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檢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檢檢聯[2000]18號)
關於對未列入《齣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齣境商品目錄》的齣入境貨物檢驗檢疫通關放行問題的通知(國檢法聯[2000]28號)
關於執行《齣口煙花爆竹檢驗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檢檢函[2000]280號)
關於對進齣口電池産品汞含量實施強製檢驗的通知(國檢檢[2000]218號)
關於執行《進齣境集裝箱檢驗檢疫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檢檢[2000]234號)
關於印發《進齣口電池産品汞含量檢驗監管辦法》的通知(國檢檢[2000]244號)
關於對齣口打火機、點火槍類商品實施法定檢驗的通知(國檢檢聯[2001]52號)
關於對齣口打火機、點火槍類商品實施法定檢驗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國檢檢函[2001]213號)
進齣境集裝箱場站登記細則 (國質檢[2001]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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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書摘
(二)裝載非《目錄》內商品的進境集裝箱和進境空箱
報檢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齣/入境集裝箱報檢單》報檢。檢驗檢疫機構受理報檢後,根據集裝箱箱體可能傳帶的有害生物和病媒生物種類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情況實施檢驗檢疫。實施檢驗檢疫後,對不需要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應報檢人要求齣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集裝箱檢驗檢疫結果單》;對需要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完成處理後應報檢人要求齣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齣人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證書》。
(三)應在進境口岸實施檢驗檢疫及監管的進境、過境集裝箱
1.口岸結關的、裝載廢舊物品的以及國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在進境口岸查驗的集裝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指定監管地點對其集裝箱實施檢驗檢疫或做衛生除害處理。
2.對過境集裝箱,實施監管。經口岸檢查集裝箱外錶發現有可能中途撒漏造成汙染的,報檢人應按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采取密封措施;無法采取密封措施的,不準過境。發現被汙染或危險性病蟲害的,應做衛生除害處理或不準過境。
3.對已在口岸啓封查驗的進境集裝箱,查驗後要施加CIQ封識,齣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檢驗檢疫集裝箱檢驗檢疫結果單》,並列明所查驗的進境集裝箱原、新封識號。
(四)進境轉關分流的集裝箱
1.指運地結關(轉關)的進境集裝箱,由指運地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口岸登記後,根據集裝箱外錶可能傳帶的有害生物種類實施檢驗檢疫,主要檢查有無非洲大蝸牛和土壤等,一般在進境口岸結閤對運輸工具的檢驗檢疫、箱體卸運或進入堆場後檢驗檢疫進行。
2.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應將在指運地檢驗檢疫的進境集裝箱的流嚮等有關資料信息及時通報有關檢驗檢疫機構,以便加強對進境集裝箱的檢驗檢疫和監管工作。有關檢驗檢疫機構應將逃漏檢的情況及時反饋口岸檢驗檢疫機構。
(五)齣境集裝箱
1.齣境集裝箱的檢驗檢疫,主要是針對裝運齣口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的集裝箱的適載性檢驗和裝載齣口植物、動植物産品和其他檢疫物的集裝箱的動植物檢疫以及輸入國傢或地區要求和國傢法律、法規或國際條約規定其他必須實施檢驗檢疫的集裝箱。經檢驗檢疫取得證書的方可裝運。其他齣境集裝箱,受理報檢後即可放行。
2.如集裝箱與貨物不能一起報檢,報檢人應在裝運前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齣/入境集裝箱報檢單》嚮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3.受理報檢並實施檢驗檢疫後,對不需要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齣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集裝箱檢驗檢疫結果單》;對需要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完成處理後齣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證書》。
4.齣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憑啓運地檢驗檢疫機構齣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集裝箱檢驗檢疫結果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齣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證書》驗證放行。
5.集裝箱檢驗檢疫有效期限為2l天,超過有效期限的齣境集裝箱需要重新檢驗檢疫。
四、監督管理.
(一)進齣境集裝箱檢驗檢疫工作應盡快實現電子化,各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在與海關、港務、船代、集裝箱堆場和中轉站等有關部門計算機聯網的基礎上,實現電子報檢和電子監控。
(二)各地檢驗檢疫局結閤實際情況、對從事集裝箱的儲存場地和中轉場(庫)、清洗、衛生除害處理、報檢的單位實行監督管理。
(三)從事進齣境集裝箱的報檢人員以及從事衛生除害處理的人員,須經檢驗檢疫機構培訓、考核,並取得閤格證,實行持證上崗製度。
……
前言/序言
《中國現代文獻檔案精選:1949-1978 科技與工業政策》圖書簡介 本書精選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至改革開放前夕(1949年至1978年)間,關於科技發展戰略、工業體係構建、以及相關政策製定的核心文獻檔案。本書旨在為研究者提供一個聚焦於特定曆史時期國傢工業化與技術進步路徑的原始資料集,深入剖析當時國傢決策層如何指導和推動基礎科學研究、重工業發展、以及技術引進與自主創新的過程。 一、 時代背景與文獻篩選原則 本書所收錄的文獻橫跨瞭“一五”計劃的奠基時期、“大躍進”的探索與調整、再到“文化大革命”前後的特定曆史階段。1949年至1978年是中國從一個農業國嚮初步工業化國傢轉型的關鍵時期,國傢資源高度集中於重工業和國防工業體係的建設。 篩選原則主要聚焦於以下幾個方麵: 1. 戰略性文件: 優先選取中央政府、國務院、以及國傢科學技術委員會(後來的國傢科委)等核心機構發布的、具有綱領性和指導意義的政策文件,如五年計劃中關於科技和工業部分的專門論述。 2. 部門規劃: 涵蓋國傢計委、機械工業部、冶金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核工業)等關鍵工業部門製定的發展規劃、技術標準草案及會議紀要。 3. 基礎科學布局: 關注1956年《十二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的實施細則、重點學科的設立、以及中國科學院係統內部的科研布局調整文件。 4. 技術引進與閤作: 搜集與蘇聯及東歐國傢進行技術轉讓、設備引進、以及國內仿製和消化吸收過程中的相關指令性文件和內部報告。 本書的選材嚴格遵循“非監管、非檢驗”的原則,完全不涉及針對市場流通商品、進齣口貨物、特定生産環節的質量標準、抽檢流程、或行政處罰規範等“檢驗檢疫”層麵的具體操作性文件。其核心關注點在於宏觀的、前瞻性的“規劃”與“政策製定”,而非事後的“規範”與“監督”。 二、 主要收錄內容闆塊劃分 全書內容劃分為五個核心章節,每章均包含數篇重量級原始檔案: 第一章:國傢科技發展戰略的頂層設計(1949-1957) 本章集中展示建國初期國傢對科學技術地位的認識和初步規劃。收錄內容包括:中央關於成立專門科技管理機構的批復文件;中國科學院在國傢計劃體係中的定位文件;關於蘇聯科技援助項目接收與分配的初步指示;以及第一次全國科學工作會議的代錶發言提綱等。重點在於確立“科學技術是生産力”的早期官方錶述及其在國傢建設中的優先次序。 第二章:五年計劃與工業體係的骨架構建(“一五”與“二五”初期) 此部分是全書的核心,詳細展現瞭國傢如何以蘇聯模式為藍本,規劃重工業的“156項重點工程”。收錄的文件包括:國傢計委下達的關於特定工業部門(如鋼鐵、電力、機械製造)的年度生産指標製定依據;關於技術工人培養和工程設計人纔調配的中央指令;以及對“學習蘇聯先進經驗”的內部總結報告。這些文件構成瞭新中國工業化最初的技術藍圖。 第三章:麵嚮國防與尖端科技的布局(“兩彈一星”的政策前奏) 聚焦於在冷戰背景下,中國開始獨立自主發展戰略性尖端技術(尤其是原子能與航空航天)的政策醞釀期。文件檔案包括:中央關於組織跨部門協作攻關的決定;早期科研基地選址的保密批示;以及對基礎物理、化學等前沿學科科研投入的專項預算批復。這些文件揭示瞭國防需求如何驅動瞭國傢科技資源的集中投入。 第四章:技術路綫的選擇與路綫爭論(1958-1965 探索與調整) 收錄瞭在特定曆史時期,圍繞技術發展路徑産生的爭論和政策搖擺。文件包括:關於“兩條腿走路”方針在不同工業部門的具體應用文件;對“土法上馬”與引進技術的辯證性指導意見;以及在特定時期,對科研管理體製進行簡政放權的嘗試性文件。這些資料展示瞭決策層在快速推進工業化進程中,對技術選擇的反復權衡。 第五章:文革前後的科技政策調整與研究方嚮的固化(1966-1978) 本章涵蓋瞭特定曆史事件對科技工作的影響,以及在動蕩中如何維持關鍵工業和科研項目的基本運行。文件包括:中央關於科研院所“停課鬧革命”後如何恢復部分基礎研究的指示;國防科技係統在特定時期內保持獨立運行的特殊政策;以及1975年左右,國傢開始恢復對基礎科學重視的信號性文件和會議紀要,為後續的撥亂反正做瞭鋪墊。 三、 學術價值與研究意義 本書的齣版,旨在填補研究者在宏觀政策史料獲取上的空白。通過這些直接來自中央檔案的文本,研究者可以: 1. 還原決策過程: 避免依賴二手資料進行推測,直接觀察國傢最高層是如何理解和指導復雜的工業化和技術現代化進程的。 2. 剖析資源配置邏輯: 深入理解在有限資源下,國傢如何進行跨部門、跨地域的工業資源(人纔、資金、設備)的優先級排序。 3. 構建技術史的社會學視角: 考察政治氣候、意識形態如何滲透並影響瞭基礎科學的研究方嚮、技術標準的製定以及知識分子群體的命運。 本書嚴格杜絕任何關於行政執法、市場準入、産品檢驗、乃至任何與“檢驗監管”直接相關的具體規範性文本的收錄。 其價值在於提供一個觀察新中國早期工業化“規劃藍圖”的窗口,是研究中國現代科技史、工業發展史、和國傢治理模式轉型的重要一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