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是天生一个喜欢用说话表达的人。他的确是一个如假包换的连续剧-痴人说梦话的写真。
27年绝非短暂的日子,27年的广告生涯,更绝对是消耗青春和智力的允忘岁月。经过27年,还是对广告这种流行文化情有独钟,动脑时废寝忘食,碰上困难时不舍不弃,遭遇挫折时死不低冰,发掘出原创意时更乐得手舞足蹈。
##GOOD
评分##看前辈们做广告,似乎妙趣横生的样子.
评分##赋闲南图,AD反刍
评分##非常通俗地解释了广告行业的名词。
评分从这本书开始热恋广告。
评分##不说梦话的广告人不是广告人。
评分##有趣的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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