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立足於高素質翻譯人纔之培養創新
著重於專業化與學術化之高度結閤
理論與實踐相得益彰
策略與技巧有機融閤
內容豐富、係統,視野寬闊
素材新穎、典型、應有盡有
內容簡介
“新世紀翻譯學R&D係列著作”是為造應全球化發展、滿足國傢和社會對翻譯專業化或妖業化的巨大需求而策劃的一套叢書,其中《英漢法律互譯:理論與實踐》分為“理論”與“實踐”兩大模塊撰寫。
第l-4章側重“理論探索”,分彆比較研究瞭英漢法律語言特色、法律文本類型、法律翻譯目的、法律術語傳譯、法律文件標點符號等領域。特彆是,筆者用相當篇幅討論瞭以文本類型學為基礎、以目的論為轉移的功能翻譯流派與認知語言學中的典型理論,及其在英漢法律互譯中的獨特錶現。 第5一10章關注的則是理論研究成果在法律翻譯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分規定性法律文件(成文法與閤同)和非規定性法律文件(法律意見書與裁判文書)兩部分展開,包含大量生動的、具有普遍意義的實例。在選材上,力求選取典型的成文法、綜閤性的跨國閤同、結構完整的非規定性法律文件。鑒於我國法院的裁判文書包含較多的成文化語言,筆者還提供瞭針對性的推薦譯文,以饗讀者。
《英漢法律互譯:理論與實踐》主要供具有一定英語、法律基礎,希望進一步提高英漢法律翻譯能力的人士學習使用,也可作為高校高級法律翻譯教材使用,對有誌於進一步全麵提高法律翻譯水平的人員也是一本頗具實用價值的參考書。
目錄
專業與學術化——學好翻譯的關鍵(總序)
作者的話:法律翻譯的新嘗試
chapter 1 法律語言之特色及在法律翻譯中的重要地位
1.1 引言
1.2 法律詞匯特色
1.2.1 詞義層麵
1.2.2 語法層麵
1.2.3 風格層麵
1.3 法律語句特色
1.3.1 句式類型
1.3.2 法結構
1.4 法律篇章特色
1.4.1 格式規範
1.4.2 內容展開
1.5 結束語:小結
chapter 2 策略選擇的基石:法律文件的文本類型及其翻譯目的
2.1 引言
2.2 法律文件的文本類型
2.2.1 法律文件的功能分類
2.2.2 法律文件的文本類型
2.3 法律文件的翻譯目的
2.3.1 規定性法律文件的翻譯目的
2.3.2 非規定性法律文件的翻譯目的
2.4 結束語:平行文本案例
chapter 3 傳譯法律術語——法律文化交流的起點
3.1 引言
3.2 依托法律淵源辨析法律概念
3.2.1 法律淵源——法律概念最具權威性的齣處
3.2.2 運用認知語言學理論詮釋法律概念
3.3 跨越法律文化傳譯法律術語一、
3.3.1 原法律術語在目的法律文化中存在概念對等的術語
3.3.2 原法律術語在目的法律文化中沒有概念對等的術語
3.4 結束語:常用工具書與網站
chapter 4 英漢法律文件標點符號的對比及其翻譯
4.1 引言
4.2 逗號
4.3 頓號
4.4 括號
4.4.1 共同點·列舉
4.4.2 共同點·選擇
4.4.3 不同點·引文
4.4.4 不同點·引注
4.5 破摺號
4.6 著重號
4.7 結束語:小結
chapter 5 規定性法律文件的翻譯
5.1 引言
5.2 翻譯前提:原文的理解
5.2.1 避免贅言原則
5.2.2 文義解釋原則與整體解釋原則
5.2.3 否定解釋原則
5.2.4 類彆解釋原則
5.2.5 關聯解釋原則
5.2.6 對應解釋原則
5.2.7 修飾最後先行詞的原則
5.2.8 支持行政解釋的原則
5.2.9 手寫條款效力高於打印或印刷條款原則
5.3 翻譯再現:譯文的錶述
5.3.1 準確性
5.3.2 一緻性
chapter 6 規定性法律文件:英譯漢
6.1 引言
6.2 法律文本的基本結構條款
6.2.1 標題
6.2.2 製定條款
6.2.3 簡稱條款
6.2.4 目的條款
6.2.5 批注條款
6.3 閤同文本的基本結構條款
6.3.1 標題
6.3.2 導言段落
6.3.3 事實陳述部分
6.3.4 簽名欄
6.3.5 日期
6.4 定義條款
6.4.1 定義的目的及其分類
6.4.2 術語的定義方式及其翻譯
6.4.3 疑難定義條款的翻譯
6.4.4 定義條款譯文之檢驗
6.5 實質性條款(I)——行為模式:權利與義務
6.5.1 授予權利
6.5.2 施加義務
6.6 實質性條款(II)——前提條件
6.6.1 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
6.6.2 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
6.6.3 錶述條件的其他結構
6.7 復雜冗長的綜閤性實質性條款
6.7.1 and
6.7.2 or
6.7.3 and/or
6.7.4 but
6.7.5 綜閤性條款
6.8 管理條款
6.8.1 法律文本中的管理條款
6.8.2 閤同文本中的管理條款
chapter 7 規定性法律文件:漢譯英
chapter 8 非規定性法律文件的翻譯
chapter 9 非規定性法律文件:英譯漢
chapter 10 非規定性法律文件:漢譯英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Chanter 1 法律語言之特色及在法律翻譯中的重要地位
1.4 法律篇章特色
1.4.1 格式規範
無論是規定性法律文本(主要包括成文法與閤同)還是非規定性法律文本(如起訴書、法律意見書、調查備忘、裁定書等),就篇章的結構布局而言,最突齣的特點在於高度程式化的格式。“法的結構中的規範性內容和非規範性內容,需要經過排列、組閤等一係列的科學安排纔能成為法。而要把法的內容加以科學安排,就需要藉助於諸如序言、標題、括號、附件或附錄這一係列要件。”加就成文法而言,“經過對比研究,我們發現英、漢立法語篇的結構大緻相當,兩類語篇都是由描寫性成分過渡到規定性成分、由頒布命令和/或前言過渡到具體條文;其結構層次分明,都是采用從宏觀到微觀、從總論/總則到條文、從重要條文到次要條文的語篇結構”(張新紅,2000:285)。立法機關通過並發布實施的各項法律法規,必須遵照一定的立法方針,根據一定的立法技術,並且采用格式比較固定的語篇模式把立法結果記錄下來,其目的在於:
1)更加準確地傳達立法者的意圖和法律法規的具體內容,以便司法者和執法者在用法的過程中能夠正確理解和使用法律;
2)保持法律規範的莊嚴性及其內容的嚴謹閤理和準確規範,使法律規範的內涵得到最充分的體現;
3)為所涉及的法律條文、專業術語和概括性詞語設定具體的闡釋語境,減少麯解或誤解法律條文和概括性詞語的可能性,瓦解那些想鑽法律漏洞者的企圖;
4)符閤專業用法者的閱讀習慣和閱讀期待,在理解和使用法律的過程中盡可能減少犯錯誤的機會。
……
前言/序言
英漢法律互譯:理論與實踐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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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製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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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製地位或者專營專賣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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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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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條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製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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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製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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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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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國傢製定和實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競爭規則,完善宏觀調控,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係。
評分
☆☆☆☆☆
第六條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製競爭。
評分
☆☆☆☆☆
(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