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6
合同法研究 第二卷(第三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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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165326 定价:¥148.00 一口价:¥118.40 折扣:80%折 立即节省:¥29.60 | ||||||||||||||||||||||
本书根据《合同法》实施十余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说发展,并在借鉴国外合同法领域的*新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探讨了民法典制定进程中合同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之间的协调问题。 | ||||||||||||||||||||||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 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高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 ||||||||||||||||||||||
第五编 合同的履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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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也称为“契约”,它在人类历史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宗教典籍认为,契约确立了人与神之间正常稳定的关系;政治哲学家们指出,自愿与合意才是政治*的合法基础;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易就是契约;甚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温情脉脉的两性关系的面纱下也常能捕捉到契约的踪影。人类漫长历史中,每天都在进行的“这种通过交换和在交换中才产生的实际关系” *终获得了马克思所说的“契约这样的法的形式”。从传统的封建时代向近代法治社会的转型中,合同对瓦解封建等级制度的身份关系的桎梏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梅因将进步社会的运动称之为合同形态的运动。当今人类社会的发展已截然不同于早期的人类社会,在我们这一代人降临到这个世界之前的几百年里,生产与交换就在不断的和加速的把人们变为整个社会运行系统中一个个紧密结合的分子,每个人都要各司其职、各专其位。在许多市场经济社会,无论是物质产品的制造、流通,还是精神产品的创作、传播都已经被分割为无数个细微的环节,专业分工的细化程度已经超过人们的现象力。任何 人在现代社会要生存下来,都不得不与他人以合同的形式相互给予信用或者取得信用,即进行交易。现代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这样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中度过的。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市场正是由无数纷繁复杂的交易所组成的,这些无穷无尽的交易都要以合同作为其*基本的法律表现形式。可以说,契约本身构成了广阔的市场,市场化就是契约化。正因如此,人们才将现代社会称为“契约社会”,将现代经济称为“契约经济”。既然契约已经完全成为我们生活的主宰,为了促成契约的高效、快捷的订立,保障合同圆满安全的履行,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则加以调整。这些调整契约关系的法律规则就是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目标就是使人们能实现其私人目的。为了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的行动必然有后果。合同法赋予了我们的行动以合法的后果。承诺的强制履行由于使人们相互信赖并由此协调他们的行动从而有助于人们达到其私人目标。社会的一个内容就是其自然人拥有达成自愿协议以实现其私人目标的权力”。美国学者罗伯特考特与托马斯尤伦这一席话的确道出了合同法的真谛。试想如果没有合同法,人们为了达成交易将不知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交易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来安排他们未来的事务,允诺不能得到遵守和执行,信用经济也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赖以建立的基础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合同能否得到及时圆满的履行、因合同而产生争议是否会被及时公正的解决作为标志的。我国早已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规则的合同法已于1999年3月15日经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从1999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合同法的制定并颁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和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极大的作用,也将为交易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该法的颁行,结束了由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所形成的三法并立的局面,在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合同法的制定,消除了因多个合同法并立而造成的合同法律彼此之间的重复、不协调、甚至矛盾的现象,也改善了我国合同立法的分散、凌乱的状况,实现了合同法律尤其是合同法总则的统一性和体系化。合同法的制定完善了合同法的基本规则,极大地填补了长期以来在合同立法方面的漏洞,规定了较为完备的合同法规则。尤其是合同法的内容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需求,摒弃了反映计划经济体制本质特征的经济合同概念,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该法从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需要出发,要求当事人在交易的各个环节中都必须遵循作为商业的基本道德的诚实信用原则,从而为建立信用经济奠定了基础。合同法既广泛参考、借鉴了两大法系成功的合同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采纳现代合同法的各项新规则和新制度,注重了与国际规则和惯例的接轨,同时也立足中 国的实际,系统全面地总结了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总之,我国合同法 的颁布,不仅表明我国的合同法已逐渐趋于完善,而且标志着我国的民事立法进入了一个体系化的成熟的阶段。尤其在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大背景下,统一我国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基本规则,力求使我国合同法与国际惯例接轨,更有利于我国参与世界经济竞争,增强我国综合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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